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前不久,成都市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會上,都江堰市天馬鎮“2009.7.16”非法煉油較大窒息事故,中冶美利崍山紙業有限公司“2010.10.8”溺水窒息事故,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159連軋管廠“2011.1.17”高處墜落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新都區龍橋鎮浩鑫醬腌食品廠“2011.9.28”中毒窒息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和成都動物園“2011.10.6”機械傷害一般生產安全事故5起事故的相關負責人做了PPT分析發言。
負責攀鋼集團成都鋼釩有限公司159連軋管廠“2011.1.17”高處墜落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分析的攀成鋼釩公司安全主任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卓紅,談到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卓紅表示出極大的痛心,“總結5起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原因會發現一個共同點,就是違規操作和安全意識淡薄。這些事故是可以完全避免的,說到底就是,缺乏自我安全意識。”
省安全監管局安監二處監察專員柴治強總結道,從事故發生地點看多為井(池),從事故發生原因看,主要是不按照操作規程違章作業;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缺少密閉空間預防急性中毒、窒息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及操作規程;缺少必要的檢驗檢測、報警和個人防護設備;教育培訓不到位,工人防護知識缺乏;盲目施救造成不必要的傷亡;承、發包不規范,疏于管理等。從事故發生特點看,有限空間安全事故多發生在下井作業過程中,比如污水井,一般情況下多會發生硫化氫中毒;燃氣井,一般情況下多會發生爆炸燃燒;電力井及其他作業井,一般情況下多會發生缺氧中毒。
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是可防和可控的,從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如果對有限空間作業活動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個人防護不到位,極易引發傷亡事故,如果盲目施救,只會擴大傷亡。所以相應的企業應該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較大作業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應掌握相關應急預案內容,定期進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倘若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應嚴格執行“先通風、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未經通風和檢測,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檢測標準與檢測工作應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時,應視為進入新的有限空間,重新通風和檢測后方可進入。
同時,還必須采取可靠隔斷(隔離)措施,將有限空間與其他可能危及安全作業的管道或其它空間隔離。在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有限空間盛裝(過)的物料的特性,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或置換,并達到相關要求;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應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柴治強提醒。
除此之外,柴治強也表示,有限空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燈具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存在可燃性氣體的有限空間,所有的電氣設備設施及照明應符合防爆要求,同時配備可燃氣體檢測儀,時刻檢測可燃氣體濃度情況。企業也應根據有限空間作業中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種類和危害程度,依據相關防護標準,配備個體防護裝備并確保正確穿戴與使用,作業人員必須拴帶救生繩。
另外,在缺氧或存在有毒物質(氣體)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佩戴隔離式防護面具,并時刻使用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檢測有害氣體的濃度及成分;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工具(照明);在有酸堿等腐蝕性介質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穿戴好防酸堿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護品;在產生噪聲的有限空間作業時,應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聲護具。
在有限空間進入點附近設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標識也是十分必要的,提前告知作業者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同時明確有限空間現場作業負責人、作業人員、監護人員及檢測人員的職責,不在沒有監護人的情況下進行作業。同時,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包括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檢測儀器、個體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緊急情況下的個人避險常識、中毒窒息和其他傷害的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的培訓,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一旦發生有限空間事故,在場作業人員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也要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只有科學、冷靜地施救,才能有效地避免悲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