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機電動力科業務聯系單要求,隊1000m車場臨時配電點進行供電改造我隊負責締結電源電纜連接,由于連接工藝熱縮需要使用油氣噴燈,特編制本措施,參加施工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按本措施執行。
一、施工組織:
1.項目負責人:薛琦
2.施工負責人:楊志民
3.技術負責人:張寶坤
4.參加施工人員:電工班部分人員
5.施工時間:2013年1月2日至5日
6.施工地點:1000m車場臨時配電點
二、危險源辨識:
1.作業前未檢查作業地點瓦斯濃度。
2.噴燈操作時站位不當。
3.工作地方瓦斯濃度超過0.5%時未停止工作。
4.汽油存放地點距離工作地點安全距離不夠。
5.存放汽油的容器密閉性不好。
6.工作地點周圍有明火或火花。
7.工作完畢后,未在工作地點用水噴灑。
8.滅火器不完好或失效。
三、噴燈使用安全技術措施
(一).使用噴燈前的準備
1.操作者必須持證上崗,熟悉噴燈的性能結構和使用方法。
2.作業地點配備兩臺完好的干粉滅火器,施工人員需熟練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時在作業地點放置一袋沙子以備用,體積不小于0.25m3。
3.清理附近周圍20m范圍之內浮煤、雜物、底板積煤、頂幫積巖、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4.水管接至作業地點,并供水正常,需在作業地點20m范圍內進行灑水滅塵,使周圍環境保持充分潮濕,并用阻燃性材料在工作地點附近1.5米范圍內接擋火花,以防火花引燃煤體。
5.噴燈使用過程中,指派1名專職瓦檢員對施工地點前后20米內的瓦斯濃度進行檢測,當施工地點及開關附近20米內空氣中瓦斯濃度均小于0.5%可以作業。
(二)、噴燈作業的注意事項
1.瓦檢員必須測定瓦斯濃度,只有瓦斯濃度小于0.5%時方可繼續作業。當施工地點空氣中瓦斯濃度超過0.5%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匯報調度中心進行處理。
2.汽油要放置在易散熱無積水的安全地點,其溫度不得超過70℃,在使用期間電焊機周圍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3.噴燈加熱時,必須用苛性鈉或磷酸鈉溶液將電纜頭油污洗凈,用棉紗擦干在加熱。
4. 每隔30分鐘對施工地點進行一次灑水工作,將帶火星的雜物及時熄滅。
5. 施工負責人、電工必須佩戴便攜式瓦斯報警儀,當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待查出原因處理好后方可繼續作業。
6. 電焊地點工作過程中安全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安檢員、瓦檢員必須現場指揮和監督檢查,分工明確,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嚴禁閑雜人員在施工現場逗留。
7. 各施工人員應隨時注意施工地點的環境變化情況,發現險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時采取措施。
8. 瓦檢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所有施工人員。
三、安全注意事項:
1.作業地點前后10m的井巷范圍不能有可燃性物質,并備有沙子,鐵鍬,滅火器(兩臺)等滅火工具。
2.在作業地點的風流種,瓦斯濃度不得超過0.5%,并舉例工作地點的進風側至少20m處,在巷道的上方設有一臺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不間斷的監測進風流種的瓦斯是否超限。
3.同飛對必須指派一名責任心強專職跟班瓦檢員,并應佩戴便攜式瓦斯報警器實性連續監測,要檢查噴燈使用地點風流中部、頂部、兩幫及設備附件有瓦斯積聚的所有位置。
4.在作業地點前后10m范圍內,必須在使用前徹底沖凈底板的煤塵,并事先清理作業底單及附近的易爆易燃品。
5.作業地點的進風側,嚴禁進行一切與作業無關的工作,嚴禁有任何掘進工作面(包括停工不停風的掘進頭),或其他用局部通風機進行作業的場所,杜絕因局扇或風筒管理中的失誤,造成噴燈火災或爆炸事故。
6.汽油存放必須距工作地點5m以上,并有專人負責看管。
7.井下使用噴燈時,通風隊,機電科,機電隊必須各有一名區(科,隊)長在現場共同指揮,礦安監部門派人在現場配合檢查。、
8.具體施工噴燈的操作人員,必須指派技術熟練的專業人員,嚴格按操作規程和有關規章制度進行作業,要有人進行監護,防止誤操作。
9.使用噴燈過程中,在工作地點周圍應嚴格檢查是否有其他明火或火花,一經發現應立即撲滅。
10必須有工作地點的進回風側及附近的簡易通風系統圖,主要是要注明進風側是否有采掘工作面及臨時停風不停工的其他不安全隱患的地點,并標明風量及瓦斯濃度。
11.工作完畢后,在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并應有專人在工作地點監督檢查半個小時后,確認無任何異常,五隱患后方可離開現場,并及時向機電隊,礦調度室匯報。
12.存放汽油的容器要認真檢查不得有泄漏現象。
13.其它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章中》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