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一般的工程項目管理中,項目所使用的土地通常由建設單位在工程前期籌劃階段通過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取得,并作為一種可以完全使用的資源提供給承包 商。因此,項目用地管理在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地位沒有像計劃管理、進度管理等那樣重要,僅是建設單位應該完成的一項工作。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由于用地的特殊性 和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其用地管理成為項目管理中的重要內容,需要建設單位和承包商共同協作才能完成。
油氣長輸管道是指產地、儲存庫、用戶 間的用于輸送油氣介質的管道,不包括管道站場內部的工藝管道、油氣田集輸管道、城市燃氣輸配管網以及工業企業內部的油氣管道,長距離(如西氣東輸二線管道 主干線和支線總里程超過9102千米)和埋地敷設是油氣長輸管道的主要特征。管道設施的建設、使用和維護都要依附于土地,以臨時、永久或其他方式占用土 地。油氣長輸管道的高速發展帶來了管道項目用地的日趨緊張。圍繞土地權利、用地補償等產生的矛盾日益凸顯,主要表現在“征地”困難和阻工現象不斷發生,還 包括管道建設與城鄉規劃、管道施工與環境保護、管道安全與土地利用、管道與其他工程相遇等一系列矛盾。這些矛盾在管道項目建設中成為制約工程進展最顯著的 因素,進而用地管理就成為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管理的重要內容。
二、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管理的必要性
油氣長輸管道項目需要單獨的用地管理,主要是因為其用地具有特殊性和用地的取得非常困難。大量的管道工程實踐表明,與項目用地相關的問題是除氣候外阻礙管道工程進展最主要的因素,而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源主要在于下述兩個方面。
(一)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的特殊性
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由線路、站場、閥室、施工與維修道路(伴行路)等主要工程以及電力系統、通信系統、自動控制系統等管道附屬設施組成,線路長,跨度大,涉及的用地類別廣泛,用地性質也多種多樣。
油氣長輸管道通常采用埋地敷設的方式,埋深根據地理環境不同而變化,通常約在地表以下1.5米。出于管道安全的需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相關條款 分別對管道中心線兩側5 1000米范圍內的土地利用和其他行為作出了限制性規定。管道通行及限制性用地是管道建設用地中所占比例最高、最具特殊性的用地類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 方面。
1.管道埋地敷設只是對土地一部分地下空間的利用,管道施工完成后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還可以繼續擁有或使用土地,只是放棄了部分權利, 因此管道敷設并不取得土地權利人全部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管道敷設用地不應采取土地征收的方式,因為我國的土地征收是直接將集體土地所有權征為國有,是征收 完全的所有權,沒有征收部分權利的規定。
2.管道通行用地不屬于臨時用地,即使管道敷設時是短期內使用、支付補償并恢復原貌,但是管道建成后是對土地空間的一種長期、限制性占用,超出了臨時用地的范圍。
3.出于管道安全的考慮,法規對管道地表及其周邊土地利用加以限制,這對原有土地的農業種植和其他開發利用構成影響,這種立法上的管制作用間接地約束財產的使用權的情形通常被認為是“準征收”行為,我國目前還沒有“準征收”方面的法律認定。
(二)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獲取較難
管道通行用地的特殊性和油氣長輸管道用地的取得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是實踐中導致“征地”難和不斷阻工的直接原因。此外,以下因素也使得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的獲取更加困難和復雜。
1.同其他建設項目一樣,長輸管道項目也會遭遇“征地”問題,如征地補償標準問題、拆遷問題、耕地占補平衡問題、項目沿線水土保持和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等 等。社會對被“征地”方的利益是否得到保護非常關注,土地權利人自身對此也非常敏感,補償標準常常成為用地沖突的直接誘因。
2.油氣長輸管道 項目具有公益性和商業性雙重屬性,它既是國家基礎能源設施又是企業的生產經營設施。管道公益性通常要求管道企業在很短的工期內完成項目,管道企業不得不邊 施工邊獲取用地;管道商業性又使得管道企業以劃撥方式獲得用地的合理性受到質疑,并在用地補償標準的談判中處于劣勢。
3.在審批制度下,各地 方政府執行國家發改委的立項決定,油氣長輸管道項目只需出具立項批復就能辦理地方規劃、土地、林業、環保等許可。實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后,國家發改委先 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油氣長輸管道項目需要先獲得地方規劃、用地預審、環境評價等有效支持文件。長輸管道項目一般要經過多個不同的行政區域,因此項目核準 的周期通常很長,項目用地的獲取也是一個長期過程。
4.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沒有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道建設經常與地方土地利用規劃發生沖突,管道企業不得不通過聽證來獲取用地或者改線,這就意味著管道企業需要承擔更多的成本。
5.在各地方的征地補償標準中,大多沒有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的補償標準,只能通過土地評估機構估價或者管道企業與地方政府的談判來確定,最終以地方政 府文件的形式執行。但土地權利人對這種補償標準的認可程度并不高,他們并不關心用地的方式和補償標準是否合法,而是期望得到更高的補償數額,更在乎補償的 公平性。
6.《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對管道中心線兩側一定范圍內的土地利用和其他行為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土地權利人不僅要求對這種限制進行補償,還會要求以永久用地的方式給予補償,即使土地權利人明白管道企業不會永久使用管道上方的土地。
7.當油氣長輸管道項目需要穿越河流、鐵路、公路時,主管部門可能會提出高額的穿越費用,管道企業在工期的壓力下往往只能接受這種要價以取得通過權。
8.由于工程性生態破壞問題在前些年并未得到重視,因此工程建設中大多忽視了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措施的執行,以致這些環境問題一直遺留下來并產生很多負 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在后續的工程建設中,地方政府和土地權利人必然提出環境保護和土地恢復的要求,這使得管道企業需要更多的投入來獲取用地。
三、油氣長輸管道項目用地管理的內容與方法
從項目管理的角度看,油氣長輸管道項目實施用地管理的目的不僅是要在有限的用地成本內為管道建設和運營提供土地,更重要的是為管道企業取得使用土地的一 系列權利,如臨時用地使用權、永久建設用地使用權、管道通行權等,這些權利可以統稱為“管道通過權”。項目建設單位獲取“管道通過權”的過程實質上就是項 目用地管理的整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