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到安全使用燃氣,保證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公共安全,同時依法使用燃氣、科學使用燃氣、文明使用燃氣。燃氣用戶單位應熟知以下安全使用燃氣的法規和常識。
一、《城鎮燃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
燃氣用戶應當遵守安全用氣規則,使用合格的燃氣燃燒器具和氣瓶,及時更換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屆滿的燃氣燃燒器具、連接管等。單位燃氣用戶還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操作維護人員燃氣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燃氣用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擅自操作公用燃氣閥門;
(2) 將燃氣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3) 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
二、工業燃氣用戶產權內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使用常識。
(1)對戶內管道的各個接口、膠管的兩端接口處、閥門經常進行檢漏。(檢漏方法:用肥皂水涂刷檢漏,切忌用明火檢漏)
(2)定期巡視檢查戶外埋地管線及其附屬設施附近是否有異味、周圍植物是否枯萎、水面是否冒泡等異常現象或燃氣泄露發出聲響,以確定是否漏氣。
(3)燃氣設備關閉后,表如果走字,說明有漏氣的地方,如有此類情況,速與天然氣公司聯系。
(4)經常檢查沿線管道及附屬設施有無占壓現象,調壓設備、支線閘是否靈敏有效。用氣壓力是否穩定、正常。計量表、用氣設施是否正常運行。
(5)有燃氣管道經過或安裝有燃氣用具、設施的房間禁止人住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使用其他燃料的火源。
(6)正確使用燃氣設施和燃氣器具,用氣操作間保持通暢的通風和排煙條件。
(7)嚴禁使用未經武漢市燃氣管理部門認定和已屬報廢年限的燃氣設施及燃氣用具。
(8)在使用燃氣時,應在各用氣操作間安裝可燃氣體泄露報警儀器以保證燃氣泄露時及時發現。
(9)燃氣用戶不得擅自安裝、拆除、拆修、改裝、遷移管道燃氣設施和計量器具。
三、工業燃氣用戶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點火前應先檢查煙囪抽力,引風機、、鼓風機運轉是否正常,安全設備是否有效,閥門是否關閉、是否有燃氣泄露,若有泄露應先排除故障,再進行通風或開鼓風機吹掃,確定室內,爐膛內無燃氣再行點火。
(2)點火時應先點火后開閥門。先點燃點火棒,用已點燃的點火棒對準燃燒器的燃燒孔再開閥門。帶鼓風的燃燒器先開風門后再開燃氣閥門,并且由小逐步緩緩加大,防止流量過大吹滅點火棒,若點火棒被吹滅,應立即關閉燃氣閥,并對爐膛進行吹掃,待將燃氣吹盡后再進行第二次點火。
(3)在燃燒過程中應隨時注意調節燃氣與空氣的比例。發現回火、脫火等不正常現象應及時停氣并設法消除故障。
(4)停火時,應先關閉燃氣閥門。長時間停氣還應關閉燃氣總閥門,并打開放散閥放散。
(5)嚴禁在燃氣調壓站(柜)箱及管道附近燃用明火、吸煙,燃氣管道上不允許放置異物占壓、不準用硬物敲打燃氣管道及管件,發現漏氣或其他不正常現象應立即向天然氣公司保修。
(6)操作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禁使用點火器燒水做飯,嚴禁在裝有燃氣管道及設備的地方睡覺。室內無人時,嚴禁用氣,做到“人走、火滅、閥關嚴”,操作間內嚴禁使用其他火源。
四、工業燃氣用戶接受安全檢查
(1)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湖北省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燃氣使用單位要積極支持和協助燃氣經營單位的入戶安全檢查,并在檢查單上簽字,加蓋公章,以此確認。
(2)凡接到燃氣經營單位下達的隱患或違章通知書,燃氣用戶應立即按照通知書要求整改的內容,限期完成隱患或違章整改工作。
品質保障部設備能源室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