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安委會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云南省城市普遍安全基礎薄弱,對城市安全發展工作普遍存在思想重視不夠、政府統籌乏力、部門合力不夠,大量風險隱患長期存在和對標對表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差距大等突出問題。隨著氣候變化導致惡劣天氣多發,城市安全風險防范壓力進一步加大,極易因城市安全風險防范和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引發重特大事故災難。
《通知》要求,要充分認清做好城市安全發展的極端重要性。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城市安全的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認真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事故和湖北十堰“6·13”重大燃氣爆炸事故教訓,積極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重大風險,守牢守住城市發展安全底線,抓實抓細城市安全各項工作,有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更安心放心舒心。
要堅持強基固本,著力健全城市安全工作機制。推動城市安全源頭規范。完善城市規劃、設計、建設、運行、管理等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機制,建立健全城市全要素、全鏈條、全環節建設技術標準體系,提高安全和應急設施的標準要求,增強抵御事故風險、保障安全運行能力。健全完善城市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綜合交通樞紐、隧道橋梁、管線管廊、道路交通、軌道交通、城市燃氣、城市照明、城市供排水、人防工程、垃圾填埋場(渣土受納場)、加油(氣)站、電力設施、電梯、低空慢速小目標飛行器(物)和游樂設施等城市各類設施安全管理辦法。大力實施城市產業安全改造與升級。推動制定城市安全生產禁止和限制類目錄,制定落實高危行業企業退出、改造和轉產等政策措施。黨委政府按照“一崗雙責”抓好城市安全重大任務、重點措施、重點制度、重大問題的協調解決。負有監督和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三個必須”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城市安全監督和管理具體職責。
要堅持突出重點,全面排查辨識城市安全風險。緊緊盯住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設施、重點場所、重點裝置,全面系統梳理排查城鎮燃氣、市政工程、公共設施、公共消防、公共交通、防汛安全領域各類安全隱患,建立完善“三個清單”,加強安全管控治理。全面建立風險源清單,系統研判本地區、本領域所面臨的風險,定期對風險源開展評估,分析危害程度,明確風險等級,提出防范措施。全面建立隱患清單,對涉及相關場所、環節、部位存在的問題隱患開展定期和專項排查,詳細記錄排查出的隱患內容、部位、類別、級別及其報告和處置情況等信息。全面建立責任清單,對于排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逐一落實整改人員、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等,督促問題隱患整改,及時復查驗收,形成工作閉環。
要強化責任措施,全面整改城市安全發展的短板弱項。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風險挑戰重要論述,按照云南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部署要求,認真汲取《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調查報告》教訓,采取約談、督辦、通報、警示教育等有效措施,落實改進措施建議。各級黨委政府要全面履行城市安全主體責任,真正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貫穿災害防范應對全過程;加強改革后體制運行磨合和評估,及時完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全災種、大應急”工作格局;要把安全放在城市建設第一位,各州市、特別是昆明作為特大城市,要把安全工作落實到城市工作和城市發展各個環節各個領域;建立健全權威的預警發布機制、預警與響應聯動機制,建立起“科學高效響應、分層分級處置、有力有序應對”的應急管理體系;廣泛增強全社會風險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強各級領導干部防災減災救災、應急管理能力培訓和群眾科普教育。
要嚴格組織保障,不斷推進落實城市安全發展任務措施。強化源頭治理,完善風險辨識機制、管控機制、整治機制,切實筑牢城市安全風險防控“防火墻”。強化依法治理,加快重點行業領域地方性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強化數字治理,在城市安全相關領域推進科技創新,探索建設包含監管監察、監測預警、應急指揮、輔助決策、政務管理的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推動城市安全運行“一網統管”。強化多元治理,注重市場化手段、專業化力量、網格化支撐、全民化參與。實化城市安全風險白皮書,精準辨識風險,推動風險預警和聯防聯控,明確相應管控及應急處置措施,提高預警和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