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性化學性皮膚灼傷,是職業活動中常溫或高溫的化學物質接觸到皮膚,對皮膚刺激、腐蝕作用及化學反應熱引起的機型皮膚損害,不包括火焰傷、水燙傷和凍傷。
發病癥狀:
皮膚接觸某化學物質后,產生急性皮膚損害,如紅斑、水皰、焦痂。某些化學性皮膚灼傷可伴有眼灼傷、呼吸道灼傷或合并化學中毒。
防治方法:
一旦發生化學性皮膚灼傷,要迅速將患者脫離事故現場,并盡快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服、手套、鞋襪等。然后,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徹底沖洗污染的皮膚。沖洗時間應考慮當時氣溫及患者耐受程度,一般要求20?30分鐘,至少不低于15分鐘。堿性物質灼傷后沖洗時間應延長。應特別注意眼及其他特殊部位,如頭面、手、會陰的沖洗。灼傷創面經水沖洗處理后,必要時可進行合理中和治療。化學灼傷創面應徹底淸創,剪去水皰,清除壞死組織,深度創面應立即或早期進行切(削)痂植皮或延遲植皮。功能部位的灼傷,造成五官、運動系統或臟器嚴重功能障礙者,酌情安排工作或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