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動是發聲的根源并能傳播固體聲造成噪聲危害。振動本身除對儀器設備和建筑結構造成破壞外,對長期工作與生活在強烈振動環境中的人,也會造成危害。
1.振動對人體的危害
長期接觸強烈振動一般會引起以肢端血管痙攣,上肢骨及關節骨質改變和周圍神經末梢盛覺障礙為主要表現的神經系統、心血管系統和骨骼方面的病癥。主要癥狀有手麻,發僵、疼痛、四肢無力,關節痛,手對寒冷敏感,遇冷手指出現明顯的缺血發白,表現為白指白手、手冷水試驗陽性并伴有頭痛、頭暈、耳鳴和入睡困難等神經衰弱綜合癥。重癥可見手指及關節變性,甚至累及下肢、冠狀動脈和腦血管,引起陣發性眩暈和半暈厥狀態,以及引起心機能改變,導致節律與傳導系方面的異常,出現心動過緩,并伴有竇性心律不齊等病變。
振動對聽覺構成的損傷以低頻125~250赫為主。長時期的振動耳蝸頂部容易受到損傷,致使螺旋神經節細胞發生萎縮性病變,導致語言聽力下降。
振動能引起人體機能障礙。一般以性機能下降、氣體代謝增加較為多見。婦女表現為子宮下垂、流產及異常分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