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檢查不是一般體檢
與一般的體檢不一樣,職業健康檢查是一種特殊的醫療行為,針對的是特殊的群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
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一般的健康體檢是一種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的診療行為,而職業健康檢查的目的在于篩查職業病、疑似職業病及職業禁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體檢行為。
根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準,而且獲批的醫療衛生機構并不一定能開展所有的職業健康檢查項目。
一般的體檢主要包括內科、外科、五官科、泌尿科等的檢查以及血常規、血脂等化驗項目,職業健康檢查則是根據職業病危害因素,將檢查分為接觸粉塵類、接觸化學因素類、接觸物理因素類、接觸生物因素類、接觸放射因素類及特殊作業等六類,每一類又包括若干具體項目。如接觸化學因素類的檢查項目包括鉛及其無機化合物、砷、錳及其無機化合物、鎘及其無機化合物、苯等。
“職業健康檢查之所以如此細致嚴格,是因為其檢查結果具有判定勞動者健康損害責任的法律效力。”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因此,我國衛生部門多次申明和強調,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做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同時還要承擔檢查費用。這些申明被寫進了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法》和剛剛出臺的《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職業健康檢查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需要
盡管衛生部門多次強調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做職業健康檢查,但是,這是一項常常被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均忽視的檢查。
據湖北省荊州市近期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結果顯示,當地企業和勞動者對《職業病防治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知之不多,企業不愿意出錢去承擔職業病防治義務,而地方安監部門對一些中小企業沒有職業健康監護的硬性規定,使某些企業淡化了職業健康檢查的意識。荊州的情況并非個例。
“有的企業不注重職業健康體檢,一旦發生職業病糾紛便處于無法自證的窘態。”杭州市安監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相關負責人曾公開“勸導”那些打小算盤的企業,職業健康檢查不僅讓員工可以及早發現疾病及早調離及早治療,也是企業自我保護的需要。
不過,職業病糾紛和維權問題也可能來源于勞動者對自己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不知情。云南某煤礦塵肺病工人曾向媒體痛訴:盡管該煤礦企業當初組織他們做過職業健康檢查,但檢查結果他們一無所知,“疾控中心知道,老板知道,唯獨我們不知道”。因此,當他們發現自己得了塵肺病時,已經“治不起了”。
檢查機構的管理將加強
職業健康檢查成了被遺忘和被隱藏的秘密,這給勞動者的健康安全帶來莫大的隱患。“因此,新出臺的《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提出要建立職業健康檢查檔案。檔案保存時間應當自勞動者最后一次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說。
新法規還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組織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現疑似職業病時,應及時書面告知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同時向所在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職業禁忌的應及時告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不過,一些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自身能力還不夠,服務水平和健康檢查質量控制情況有待提升。”國家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說,各地將根據新規要求,制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監督檢查的內容將包括是否按照批準類別和項目開展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疑似職業病報告與告知情況,以及職業健康檢查檔案管理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