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對重要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因素有關的運行和活動進行策劃,及有關的服務、產品、活動進行控制,確保安全生產。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對設備工程管理部生產管理過程中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進行控制。
3 職責
3.1 設備工程管理部經理對本程序負責。
3.2 設備工程管理部按照職責范圍分別組織對所屬施工項目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進行審核并檢查執行情況。
4 工作程序
4.1 為確保對與環境因素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有關的活動、產品、服務得到有效控制,減少環境污染,降低風險,提高職工職業健康安全水平,項目經理部在開工前應對本項目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進行充分調查、參照公司已經辨識、評價發布的《環境因素清單》、《重要環境因素清單》、《危險源清單》、《重大風險源清單》,識別并相應建立本項目的清單。如果項目調查存在新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按照《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和《危險源的辨識、風險評價與控制程序》執行,以對設備工程管理部形成的清單進行補充完善。
4.2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環境因素和風險因素評價結果,制定目標和指標計劃表,策劃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包括:
a) 目標和管理方案;
c) 應急準備與響應程序;
d)培訓;
e) 監視和測量。
4.3 安全技術交底
工程施工以前項目經理部技術部門將制定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風險控制措施及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操作規程等向施工人員分級進行交底,所有的技術交底應有記錄。
4.4 各項目經理部合理配備人、財、物,依據設備工程管理部管理體系文件對環境影響和風險進行控制。
4.5 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以提高個人防范和保護意識。
4.6 設備工程管理部/分公司公安部門(辦公室)負責對本機關辦公區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設備工程管理部/分公司辦公室負責本機關固體廢棄物的管理、處置,負責制定本機關的節水、節電、紙張管理措施,并監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