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在正常生理情況下,機體的產熱與散熱兩個過程總是維持著動態平衡,以使體溫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水平上。職業性中暑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作業人員在作業現場高溫、高濕與熱輻射的長時間作用下,機體散熱機制發生障礙,機體內的熱平衡和(或)水、鹽代謝出現紊亂,而引起以中樞神經系統和(或)心血管障礙為主的一系列損害的結果。當作業環境溫度超過34℃時,作業人員就有可能發生中暑;有時雖然作業環境溫度未超過34℃,但濕度高達60﹪時也極易發生中暑。中暑的發生又與勞動強度過大、勞動時間過長、睡眠不足、過度疲勞等因素有關,也與個體健康狀況有關。
GB241-2002《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將中暑分為輕癥中暑與重癥中暑。其中,輕癥中暑包括中暑先兆(觀察對象);重癥中暑包括熱射病(包括日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3型。重癥中暑發生時,一般都以單一類型出現,有時亦可幾種類型同時并存。
中暑的治療原則
輕癥中暑:迅速脫離高溫現場,到通風陰涼處休息;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癥處理。
重癥中暑:迅速予以物理降溫和(或)藥物降溫;糾正水與電解質紊亂;對癥治療。
其他處理:中暑患者經及時處理,一般可很快恢復,不必調離原作業。需勞動能力鑒定者按GB/T16180處理。
中暑是職業病
職業性中暑屬于職業病范疇,勞動者如果懷疑自己是職業性中暑,可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決定是否向市職業病防治院申請職業病診斷。一旦被定為疑似職業病患者,其診斷、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而被確定為職業病患者,其診治費、在接受治療期間必須享有的生活費用以及康復費用也一律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