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業毒物的形態
1.氣體。在生產場所的溫度、氣壓條件下,散發于空氣中的氯、溴、氨、一氧化碳、甲烷等。
2.蒸氣。固體升華、液體蒸發時形成蒸氣,如水銀蒸氣、苯蒸氣等。
3.霧。混懸于空氣中的液體微粒,如噴灑農藥和噴漆時所形成霧滴,鍍鉻和蓄電池充電時逸出的鉻酸霧和硫酸霧等。
4.煙。為直徑小于O.1μm的懸浮于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如熔銅時產生的氧化鋅煙塵,熔鎘時產生的氧化鎘煙塵,電焊時產生的電焊煙塵等。
5.氣溶膠塵。能較長時間懸浮于空氣中的固體微粒,直徑大多數為0.1 μm~10 μm。
懸浮于空氣中的粉塵、煙和霧等微粒,統稱為氣溶膠。
了解生產性毒物的存在形態,有助于研究毒物進入機體的途徑,發病原因,且便于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以及選擇車問空氣中有害物采樣方法。
生產性毒物無論以哪種形態存在,其產生來源則是多種多樣的,進行調查時,應按生產工藝過程調查清楚。
(二)工業毒物的分類
工業毒物分類方法很多,有的按毒物來源分,有的按進入人體途徑分,有的按毒物作用的靶器官分類。
目前最常用的分類方法是按化學性質及其用途相結合的分類法。一般分為:
①金屬、非金屬及其化合物,這是最多的一類;
②鹵族及其無機化合物,如氟、氯、溴、碘等;
③強酸和堿物質,如硫酸、硝酸、鹽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氫氧化銨等;
④氧、氮、碳的無機化合物,如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光氣等;
⑤窒息性惰性氣體,如氦、氖、氬、氮等;
⑥有機毒物,按化學結構又分為脂肪烴類、芳香烴類、鹵代烴類、氨基及硝基烴類、醇類、醛類、酚類、醚類、酮類、酰類、酸類、腈類、雜環類、羰基化合物等;
⑦農藥類,包括有機磷、有機氯、有機汞、有機硫等;
⑧染料及中問體、合成樹脂、橡膠、纖維等。
按毒物的作用性質可分為:刺激性、腐蝕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變性等。
按損害的器官或系統(靶器官)可分為:神經毒性;血液毒性;肝臟毒性;腎臟毒性;全身毒性等毒物。有的毒物具有二種作用,有的具有多種作用或全身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