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衛生部提出了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總體目標,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健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衛生執法監督體系。職業衛生是公共衛生的一項重要內容,為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在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提高廣大勞動者的健康水平,我們認為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認識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建國以來,黨和政府一直十分關心勞動者的身體健康,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但由于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經濟狀況還比較差,勞動保護意識不夠強,致使職業病危害仍然相當嚴重。據衛生部職業病報告統計,最近幾年全國每年新發職業病1.5~2.0萬例,目前全國已累計報告塵肺患者57萬例,現患患者43.3萬例,估計還有60多萬例可疑塵肺患者。職業病發病率居高不下,尤其是中小企業職業病發病率急劇上升,職業病危害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職業病患者大多為青壯年,是企業生產的主要勞動力,也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勞動者一旦患有慢性職業病,就意味著與病魔相伴,不僅不能創造效益,反而給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壓力、給家庭增添沉重的生活負擔。一個企業如果有較多的職業病患者,就很可能陷入困境;一個家庭如果有一個患職業病,便很可能難脫貧困。因此,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降低職業病發病率,有效地保護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是保障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把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隊伍和工作機制的建設作為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自2000年開始衛生監督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改革以來,全國單獨的省級職業病防治院(所)只保留了12個,但名稱不一,職責不清。絕大部分原有單獨的地市級職業病防治機構已合并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級職業病防治人員更少。雖然《職業病防治法》的頒布實施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發展帶來很大機遇,但只提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并未明確已存在三十多年的職業病防治機構的位置、性質,衛生部也未對其位置、性質、經費投入渠道及職能職責給予確定。所以,地方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大多只關注把職業病防治機構納入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范疇,將其作為疾控機構對待,而未把它作為技術服務機構(中介機構)或差額撥款醫院對待,至于是否承擔職業病防治工作則由其自行確定,落實職業病防治任務也只能靠衛生行政部門的命令。職業病防治系統的上下業務指導、規范管理、協調行動也無法執行。而且,國家衛生部的職業病防治經費很少,各級地方財政基本尚未建立職業病防治專項經費。這種職業病防治體系統機構不健全、技術力量薄弱、管理體制不順、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的狀況很難適應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的需要。
職業病防治機構是疾病預防控制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施《職業病防治法》的技術支撐和主要力量。職業衛生技術服務不能等同或替代職業病防治工作,也不應將職業病防治機構完全作為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推向中介服務市場。作為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部分,應保留一個基本系統;作為實施《職業病防治法》的技術支撐,應保存一支基本力量。這樣才能保障《職業病防治法》的順利實施,才能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所以,建議修改《職業病防治法》,象(傳染病防治法)中明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那樣明確職業病防治機構的性質、位置、職責和職能,或在未修改《職業病防治法》之前,由國家衛生部對此加以明確規定,以利于各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重視,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和隊伍的建設,理順管理體制、通暢工作機制、加大經費投入,將其納入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范疇。
三、建立健全急性職業中毒與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體系,提高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能力
據衛生部統計,2000至2003年全國共報告急性職業中毒病例2 638例。湖南省自2000年以來,共報告急性職業中毒事故45起,中毒184例,其中死亡17例;報告放射源丟失事故8起。由于報告網絡不完善、報告機制不健全等原因,大量的急性職業中毒和放射事故被瞞報、緩報、漏報。如2002年湖南某市一化工廠因液氯泄漏,導致職工和當地居民兩千余人中毒,其中七百余人住院治療,造成當地醫療資源一時緊張,而這一事故在被媒體曝光后衛生主管部門才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