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報告的職業病:《職業病報告辦法》中所指的職業病系國家現行職業病范圍內所列病種。根據衛法監發[2002]108號公布的法定職業病目錄,屬于報告范圍內的職業病統計共10大類115種。
(2)職業病報告內容:根據引發職業病的有害物質類別不同,分別編制了《塵肺病報告卡》、《農藥中毒報告卡》和《職業病報告卡》,按規定上報。
①塵肺病報告卡:適用于我國境內一切有粉塵作業的用人單位,在統計年度內有首次被診斷為塵肺病的勞動者,或塵肺溫潤期調出(入)本省的塵肺病患者和塵肺死亡者均應填卡報告。在崗的非編制職工患有塵肺病時也應填報。
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塵肺病患者的基本信息、開始接塵日期、實際接塵工齡、塵肺病種類、胸片編號、診數結論、報告類別、死亡信息、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
②農藥中毒報告卡:適用于在農林業等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或生活中誤用各類農藥而發生中毒者。因農業生產而發生中毒者歸人職業病報告卡,不統計在此報告卡內。
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農藥中毒患者的基本信息、中毒農藥名稱、中毒農藥類別、中毒類型、診斷日期、死亡日期、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
③職業病報告卡:適用于我國境內一切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用人單位,除塵肺病、農林業生產活動中使用農藥或生活中誤用各類農藥而發生中毒以外的一切職業病的報告。本報告卡適用于新病例和死亡病例的報告。
報告卡內容包括:用人單位的信息、職業病患者的基本信息、專業工齡、職業病種類、具體病名、中毒事故編碼、同時中毒人數、發生日期、診斷日期、死亡日期、診斷單位、報告單位、報告人及報告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