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危害定義
職業危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生產性粉塵、有害化學物質、物理因素、放射性物質而對勞動者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傷害。
二、職業危害的嚴重性
從200年前的產業革命至今,無論是工業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無一例外地發生過不同程度的工傷事故和職業病,近年來,ILO統計數據表明全球發生各類事故125億人次,死亡110萬人,平均每秒有4人受到傷害,每100個死者中有7人死于職業事故,歐盟每年有8000人死于事故和職業病,發展中國家每年有21萬人死于職業事故,1.5億工人遭受職業傷害。我國職業危害狀況十分令人擔憂,全國50多萬個廠礦存在不同程度的職業危害,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2500萬人以上,到1998年,全國累積塵肺患者542041人,累積死亡127147人,目前,無論從接觸職業危害人數、職業病患者人數,職業危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及新發職業病人數,中國均局世界首位。
三、職業危害的嚴重后果
1、職業危害損害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安全權利、健康權利、生命權利。
2、職業危害是勞動者及其家庭的災難,成為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