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職業危害防治方面存在以下各方面嚴重的問題:
1.從政府監管角度看,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對職工安全與健康不重視,主體責任不落實,沒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建立有效的預防和控制職業危害的制度、措施,違規建設、違規生產、違規作業等問題突出;
2.從職業危害防治技術角度看,由于經費支持不足,全國各級各類職業危害防治科學研究機構不斷萎縮,設備老化,人才流失,職業危害防治技術和能力嚴重滯后于經濟發展的速度;
3.從市場經濟發展進程看,由于一些地方和單位沒有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片面強調經濟發展,爭相降低條件招商引資,致使企業的立項、準入、監管過程得不到有力的制約、監督和限制,職業病危害在一些地方正由城市、工業區向農村迅速轉移,由東部向中西部轉移,由經濟較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轉移,由大中型企業向中小型企業轉移,大量未經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三同時”審查及竣工驗收的企業開工投產,職業危害有進一步蔓延的趨勢;
4.從法制建設的角度看,職業衛生配套法規標準不健全、無法可依,一些用人單位法律意識淡薄,無視法律法規、無視政府監管、無視員工健康,片面追求自身的經濟利益;
5.從勞動者自身保護方面來看,工傷保險制度對職業病防治發揮作用不夠,勞動者自我防護意識較差,權益受到侵害,職業衛生服務供需矛盾突出。
總之,根據發達國家防治職業危害的經驗與我國職業衛生實踐的結果,職業衛生工作應更注重治理和改善不良的勞動條件(包括生產過程、勞動過程和生產環境),控制職業危害因素,有效預防各種職業病和職業性損害發生,而不是局限于治療已患病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