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李某體檢時發現白細胞總數偏低,他可以馬上到家具廠應聘油漆工嗎?為什么?
??????? 答:不可以。油漆中的揮發性物質苯、甲苯、二甲苯主要危害人的血液循環,李某白細胞總數偏低,屬職業禁忌癥,應過一段時間后復查,如正常,才可以。
??????? 2. 問:《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何時頒布實施?
???????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于2001年10月27日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 3. 問:什么是職業病危害?
??????? 答: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 4. 問: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哪些?
??????? 答: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及在勞動過程中產生的其它有毒有害因素。如:粉塵、噪聲、振動、放射線、有毒氣體等。
??????? 5. 問:何謂法定職業病?
??????? 答:法定職業病是指《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中規定的“本法所稱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定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并公布。只有確診為法定職業病,才能享受相關的福利待遇。
??????? 6. 問:職業病有害因素來源于哪幾個方面?
??????? 答:職業病有害因素按其來源可分為3個方面:
??????? 一、由生產工藝產生或存在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學因素(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鉛煙、粉塵)、物理因素(如:高溫、高壓、高濕、噪聲、振動、各種輻射)、生物因素(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
??????? 二、勞動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如:勞動強度過大、勞動工具不合理、勞動時間過長或安排不當、個別器官使用過度、勞動體位不良等。
??????? 三、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環境因素、廠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來自其它生產過程散發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產環境污染。
??????? 在實際工作場所,往往同時存在多種有害因素,對勞動者的健康產生綜合作用,以至產生職業性疾病。
??????? 7. 問:《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權利?
??????? 答:《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勞動者依法享有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具體有八項權利:
??????? a規定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了解所在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和防護設施的權利;b對健康檢查結果知情的權利;c有獲得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的權利;d未成年人、女職工、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享有特殊的職業衛生保護的權利;e享有對用人單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侵害勞動者健康權益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的權利;f有權拒絕違章在沒有衛生防護條件下從事職業危害作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的冒險作業;g有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民主管理的權利;h患有職業病后,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 8. 問:《職業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單位是指哪些?
??????? 答:《職業病防治法》第二條中規定,用人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
??????? 9. 問:《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的責任主要包括哪些?
??????? 答: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危害承擔責任;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 概括來講《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有16項義務:
??????? (1)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管理的義務(19條);
??????? (2)配備防護設施、設備、用品的義務(20條);
??????? (3)公告警示危害因素和張掛職業危害警示標識的義務(22、25、26條);
??????? (4)事故預防、應急救援和控制的義務(23、24條);
??????? (5)危害治理和禁用、禁止轉移的義務(21、27、28、29條);
??????? (6)告知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勞動者防護知識培訓教育的義務(30、31條);
??????? (7)勞動者健康檢查和建檔的義務(32、33條);
??????? (8)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的義務(24條);
??????? (9)職業禁忌和健康損害調離安置義務(32條);
??????? (10)未成年工和女工保護的義務(35條);
??????? (11)職業病報告的義務(43條);
??????? (12)提供職業病診斷資料的義務(48條);
??????? (13)安排職業病人診療、康復和檢查的義務(50條);
??????? (14)職業病人調離和妥當安置的義務(50、53、54條);
??????? (15)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義務(6、51條);
??????? (16)依照民事法律承擔賠償的義務(52、53、54條)。
??????? 10. 問: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場所應當符合什么要求?
??????? 答: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場所應符合:
??????? A、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要求;B、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C、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D、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E、設備、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F、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關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它要求。
??????? 11. 問:用人單位應當采取什么職業病防治管理措施?
??????? 答:A、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組織,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B、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C、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D、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E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制度;F、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 12.問:建設部門在新、改、擴建項目中應如何做好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
??????? 答: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要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最后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13. 《職業病防治法》的貫徹實施是否會影響企業的經濟發展?
??????? 近十幾年來,我國工業得到迅速發展,隨著各種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大量引用,職業病隱患不斷增大,危害日趨嚴重化,在常見職業病發生不斷增多的同時,又出現了不少新的嚴重的職業衛生事故。我國現有塵肺工人40多萬人,每年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00多億,職業病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每年因粉塵、化學毒物而導致勞動者患職業病死亡、致殘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數不斷增加。大量職業病人的出現,不僅給勞動者及其家庭帶來災難,也嚴重地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給企業和社會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有的企業甚至因此而破產、倒閉。《職業病防治法》的頒布與實施,可以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貫徹實施《職業病防治法》不僅不會影響企業的發展,反而會使企業和國家經濟得到快速健康的發展。
??????? 14.如何在用人單位實施《職業病防治法》?
??????? 1)用人單位領導、管理人員和勞動者都要認真學好《職業病防治法》。通過學習、培訓,使企業主明確企業所負的法律責任和義務,勞動者懂得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健康權益;
??????? 2)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 3)制定好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 4)建立和健全各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包括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制度,職業健康檢查制度,個人防護用品購買、使用制度,崗前培訓制度等;
??????? 5)對照《職業病防治法》所規定的用人單位的義務和職責逐項落實;
??????? 6)積極配合職業衛生監督機構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開展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
??????? 15. 勞動者應如何保護自己的健康權益?
??????? 1)勞動者要通過學習《職業病防治法》,明確自己所履行的義務:了解相關的職業病防護知識;自覺遵守企業制定的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自覺并正確地使用和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隱患及時報告。
??????? 2)運用《職業病防治法》,爭取勞動者所享有的職業衛生保護權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訓權、健康服務權、知情權、衛生防護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和檢舉控告權、拒絕違章作業權、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決策權、工傷社會保險權、賠償權及特殊保護權等。
??????? 應當明確的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旦存在事實的雇傭關系,不論用人單位屬于何種性質、屬于什么經濟類型,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均可受到該法的保護。
??????? 16. 給職工上工傷社會保險有什么意義?
??????? 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措施,目的是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減少用人單位負擔,保障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秩序,增加社會效益。本法此項規定是強制性的規定,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愿意,均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工業的發展,必然會伴隨著職業傷害,職業傷害只能預防、盡量減少而不能完全消滅。因此,政府和用人單位就必須加強職業傷害的預防和做好職業傷害的善后工作。用人單位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預防和有效地控制職業傷害,提供了可靠的經濟保障,避免因職業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 17. 用人單位怎樣維護勞動者健康權益?
??????? 1)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
??????? 2)建立和健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相關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 3)采取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場所、環境和條件;
??????? 4)采用有利于防止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工藝、新技術和新材料;
??????? 5)為勞動者提供合格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并注意維護;
??????? 6)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監測和評價、并將結果向勞動者公布;
??????? 7)對勞動者進行崗前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
??????? 8)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勞動者,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設置警示標志;
??????? 9)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 10)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從事職業危害作業,不得安排孕婦、哺乳期的女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害的作業;
??????? 11)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給與適當的崗位津帖,妥善安置有職業禁忌或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對疑似職業病者及時安排診斷,對職業病病人及時安排診斷、治療、康復,妥善安置并依法子以賠償。
??????? 12)發生或可能發生職業病傷害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應急救援措施,對遭受或可能遭受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應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康復檢查和醫學觀察;
??????? 13)不得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病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 14)勞動者申請作職業病鑒定時,用人單位應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所需的有關職業衛生和健康監護等資料。
??????? 18. 用人單位如何體現職業病危害告知義務?
??????? 1)通過崗前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告知,告知勞動者本單位主要存在哪些職業病危害因素,應如何預防;
??????? 2)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告知,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
??????? 3)設置公告欄告知,將本單位職業病衛生管理制度和工作場所職業病有害因素檢測結果等向勞動者公布;
??????? 4)使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設備,應在設備醒目的位置上設置警示標識,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設置報警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