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觸機會,如在生產工藝過程中,經常接觸某些有毒有害因素。
2.接觸方式,經呼吸道、皮膚或其他途徑可進人人體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傷。
3.接觸時間,每天或一生中累計接觸的總時間。
4.接觸強度,指接觸濃度或水平。
后兩個條件是決定機體接受危害劑量的主要因素,常用接觸水平 (exposure level)表示,與實際接受量有所區別。據此,改善作業條件,控制接觸水平,降低進人機體的實際接受量,是預防職業性病損的根本措施。
5.個體危險因素。
在同一作業條件下,不同個體發生職業性病損的機會和程度也有一定的差別,這與以下因素有關:
① 遺傳因素 患有某些遺傳性疾病或存在遺傳缺陷(變異)的人,容易受某些有害因素的作用。
② 年齡和性別差異 包括婦女從事接觸對胎兒、乳兒有影響的工作,以及末成年和老年工人對某些有害因素作用的易感性。
③ 營養不良 如不合理膳食結構,可致機體抵抗力降低。
④ 其它疾病 如患有皮膚病,降低皮膚防護能力,肝病影響對毒物解毒功能等。
⑤ 文化水平和生活方式 如缺乏衛生及自我保健意識,以及吸煙、酗酒、缺乏體育鍛煉、過度精神緊張等,均能增加職業性有害因素的致病機會和程度。
以上這些因素統稱個體危險因素(host risk factors),存在這些因素者對職業性有害因素較易感,故稱易感者 (vulnerable group)或高危人群 (high risk group)。
充分識別和評價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作用條件,以及個體特征,并針對三者之間的內在聯系,采取措施,阻斷其因果鏈,才能預防職業性病損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