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業病的定義
廣義上的職業病泛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由于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疾病。本節論及的職業病是狹義的職業病,即法定職業病。它是指職工因受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引起的,由國家以法規形式規定并經國家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的疾病。
1987年11月,衛生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了《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確定了我國現階段9大類共99種法定職業病的名單。
(二)關于職業性有害因素
職業性有害因素又稱生產性有害因素,是指能對職工的健康和勞動能力產生有害作用并導致疾病的生產因素。按其來源和性質可分為生產過程中的、勞動過程中的和與作業場所有關的有害因素三種。
1.生產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
(1)化學因素。目前,引發職業病的最主要的職業性有害因素被公認為化學因素。它包括生產性毒物和生產性粉塵。生產性毒物可分為窒息性毒物(硫化氫、一氧化碳、氫化物等)、刺激性毒物(光氣、氨氣、二氧化硫等)、徊液性毒物(苯、苯的硝基化合物等)和神經性毒物(鉛、汞、錳、有機磷農藥等)。它們主要通過呼吸道(特殊情況下通過消化道或通過皮膚)侵入人體,對人體的組織、器官產生毒物作用,再依毒性的不同對人體的神經系統、血液系統、呼吸系統、消化系統、骨組織等產生作用。除了產生局部刺激和腐蝕作用及中毒現象以外,還可產生致突變作用、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生產性粉塵是指能長期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包括無機性粉塵(如石棉、煤、金屬性粉塵、水泥等)、有機性粉塵(如煙草、麻、棉、人造纖維等)和混合性粉塵(如金屬研磨塵、合金加工塵等)。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被動吸入的這些生產性粉塵隨時間的推移在肺內逐漸沉積到一定程度時,會引起以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病變,即導致塵肺病的發生。
(2)物理因素。物理性職業有害因素主要包括:①不良的氣候條件;②異常氣壓;③生產性噪聲、振動;④電離輻射,如α射線,β射線,γ射線或中子流等;⑤非電離輻射,如紫外線、紅外線、微波、高頻電磁場等。
(3)生物因素。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蟲,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
2.勞動過程中的職業性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勞動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大、作業安排與勞動者的生理狀態不相適應、長時間處于某種不良體位、長時間從事某一單調動作的作業或身體的個別器官和肢體過度緊張等等。
3.與作業場所有關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作業場所的設計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廠房狹小、廠房建筑及車間布置不合理。
(2)缺乏必要的衛生技術設施,如缺少通風換氣設施、采暖設施、防塵防毒設施、防暑降溫設施、防噪防振設施、防射線設施等。
(3)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使用個人防護用具方法不當或防護用具本身有缺陷等。
上述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并顯現病狀,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如有害因素的強度(數量)、人體接觸有害因素的時間和程度,個體因素及環境因素等等。當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并造成人體功能性或器質性病變時所導致的疾病即為職業病。
(三)職業病的特點
與其他職業傷害相比,職業病有以下特點:
1.職業病的起因是由于勞動者在職業性活動過程中或長期受到來自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職業性危害因素的侵蝕,或長期受不良的作業方法、惡劣的作業條件的影響。這些因素及影響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個別或共同地發生著作用。
2.職業病不同于突發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癥要經過一個較長的逐漸形成期或潛伏期后才能顯現,屬于緩發性傷殘。
3.由于職業病多表現為體內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損傷,因而是只見“疾病”,不見“外傷”。
4.職業病屬于不可逆性損傷,很少有痊愈的可能。換言之,除了促使患者遠離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沒有更為積極的治療方法,因而對職業病預防問題的研究尤為重要??梢酝ㄟ^作業者的注意、作業環境條件的改善和作業方法的改進等管理手段減少患病率。
可見,職業病雖然被列入因工傷殘的范圍,但它同工傷傷殘又是有區別的。
廣義上的職業病泛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由于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而引起的疾病。本節論及的職業病是狹義的職業病,即法定職業病。它是指職工因受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影響引起的,由國家以法規形式規定并經國家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的疾病。
1987年11月,衛生部、勞動人事部、財政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了《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確定了我國現階段9大類共99種法定職業病的名單。
(二)關于職業性有害因素
職業性有害因素又稱生產性有害因素,是指能對職工的健康和勞動能力產生有害作用并導致疾病的生產因素。按其來源和性質可分為生產過程中的、勞動過程中的和與作業場所有關的有害因素三種。
1.生產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
(1)化學因素。目前,引發職業病的最主要的職業性有害因素被公認為化學因素。它包括生產性毒物和生產性粉塵。生產性毒物可分為窒息性毒物(硫化氫、一氧化碳、氫化物等)、刺激性毒物(光氣、氨氣、二氧化硫等)、徊液性毒物(苯、苯的硝基化合物等)和神經性毒物(鉛、汞、錳、有機磷農藥等)。它們主要通過呼吸道(特殊情況下通過消化道或通過皮膚)侵入人體,對人體的組織、器官產生毒物作用,再依毒性的不同對人體的神經系統、血液系統、呼吸系統、消化系統、骨組織等產生作用。除了產生局部刺激和腐蝕作用及中毒現象以外,還可產生致突變作用、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生產性粉塵是指能長期懸浮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包括無機性粉塵(如石棉、煤、金屬性粉塵、水泥等)、有機性粉塵(如煙草、麻、棉、人造纖維等)和混合性粉塵(如金屬研磨塵、合金加工塵等)。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被動吸入的這些生產性粉塵隨時間的推移在肺內逐漸沉積到一定程度時,會引起以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病變,即導致塵肺病的發生。
(2)物理因素。物理性職業有害因素主要包括:①不良的氣候條件;②異常氣壓;③生產性噪聲、振動;④電離輻射,如α射線,β射線,γ射線或中子流等;⑤非電離輻射,如紫外線、紅外線、微波、高頻電磁場等。
(3)生物因素。生物因素主要指病原微生物和致病寄生蟲,如炭疽桿菌、布氏桿菌、森林腦炎病毒等。
2.勞動過程中的職業性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勞動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大、作業安排與勞動者的生理狀態不相適應、長時間處于某種不良體位、長時間從事某一單調動作的作業或身體的個別器官和肢體過度緊張等等。
3.與作業場所有關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作業場所的設計不符合衛生標準和要求,廠房狹小、廠房建筑及車間布置不合理。
(2)缺乏必要的衛生技術設施,如缺少通風換氣設施、采暖設施、防塵防毒設施、防暑降溫設施、防噪防振設施、防射線設施等。
(3)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使用個人防護用具方法不當或防護用具本身有缺陷等。
上述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并顯現病狀,是要滿足一定條件的。如有害因素的強度(數量)、人體接觸有害因素的時間和程度,個體因素及環境因素等等。當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并造成人體功能性或器質性病變時所導致的疾病即為職業病。
(三)職業病的特點
與其他職業傷害相比,職業病有以下特點:
1.職業病的起因是由于勞動者在職業性活動過程中或長期受到來自化學的、物理的、生物的職業性危害因素的侵蝕,或長期受不良的作業方法、惡劣的作業條件的影響。這些因素及影響可能直接或間接地、個別或共同地發生著作用。
2.職業病不同于突發的事故或疾病,其病癥要經過一個較長的逐漸形成期或潛伏期后才能顯現,屬于緩發性傷殘。
3.由于職業病多表現為體內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損傷,因而是只見“疾病”,不見“外傷”。
4.職業病屬于不可逆性損傷,很少有痊愈的可能。換言之,除了促使患者遠離致病源自然痊愈之外沒有更為積極的治療方法,因而對職業病預防問題的研究尤為重要??梢酝ㄟ^作業者的注意、作業環境條件的改善和作業方法的改進等管理手段減少患病率。
可見,職業病雖然被列入因工傷殘的范圍,但它同工傷傷殘又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