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眾多的職業性有害因素中,現已肯定化學性毒物中部分物質可引起接觸者體細胞突變、癌變和生殖過程異常而發生畸胎,這便是職業性“三致”作用。
致癌作用。1998年,國際癌癥研究機構(IARC)根據834種化學物質和生產過程已有的致癌性評定資料,認定了75種化學物質和生產過程對人有致癌性。其中,23種對人體肯定有致癌性,如砷及砷化合物、苯、石棉、煤焦油瀝青、強硫酸煙霧、鎳化合物等。20種為可疑致癌物。余為癌癥高發職業。
致畸作用。指某些化學物有胚胎毒作用,作用于受精卵的卵裂到胚胎發育的各個階段,可造成后代的先天畸型。現已調查發現、致畸化學物已不下數十種,作用較為明顯的物質有苯、甲苯、二甲苯,甲醇、汞、三硫化碳等。
致突變作用。指某些化學毒物作用于人體的遺傳物質,使之發生突然的、根本的變異。這種變異除少數情形外,絕大多數對人體有不利影響,如不孕、早產、遺傳性疾病、癌變等。接觸苯、氯乙稀、氯丁稀等的工人較易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