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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業衛生工作方針與工作內容
職業衛生,是指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和增進勞動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質量,依法采取的一切衛生技術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務是識別、評價和控制不良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職業衛生伴隨勞動、生產過程而存在,企業規模愈大,工藝愈復雜,使用的原材料愈多,職業衛生工作也就愈顯重要。現階段,我國工業經濟門類較為完備,生產規模日益狀大,職業衛生工作已受到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對職業衛生事宜進行了明確規定,在第六章“勞動安全衛生”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的職責和勞動者應享有的衛生防護權利。行將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更是對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和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問題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規定。
目前,國家職業衛生工作遵循“為人民健康服務和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兩為”方針,在業務管理上實行“預防為主,分類管理、防治結合,綜合治理”原則?;竟ぷ饔腥齻€層面,即:①職業性有害因素監測評價;②接觸有害因素作業工人健康監護;③職業病患者診斷和治療。
2.職業有害因素與職業病
在生產環境和勞動過程中,存在的多種對人體健康有害的因素,如有毒化學物質、生產性粉塵、有害物理因素或生物因素等,統稱為職業性有害因素。在一定條件下,職業性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體,損害健康,所引起的疾病,被稱為職業病。職業性有害因素種類較多,所引起的疾病各不相同,因而職業病并不僅限某一種疾病,而是許多疾病的總稱。按照國際慣例,凡是經國家政府主管部門明文規定的職業病,稱為法定職業病。法定職業病患者依法享有特定的補償待遇。法定職業病劃定范圍的大小,世界各國并不完全一致。各個國家主要依據本國經濟條件、技術水平和對職業病的認識來確定。我國1987年修訂的<<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規定,現行法定職業病名單分9類102種,其中,職業中毒51種,塵肺12種,職業性物理因素疾病9種,職業性傳染病3種,職業性皮膚病7種,職業性眼病3種,職業性耳鼻喉疾病2種,職業性腫瘤8種,其他職業病7種。法定職業病的診斷權由國家認定的醫療衛生機構行使。
3.鋼鐵企業中主要職業衛生問題
現代化的鋼鐵聯合企業,從原料到成品生產過程極為復雜,其中礦石開采破碎、礦石粉的選礦燒結、高爐煉鐵、煉鋼和軋鋼等工序是主體部分,均存在有毒有害因素,職業衛生主要問題如下。
高溫和輻射熱:燒結過程中產生的高溫和輻射熱,夏季可使氣溫達40℃以上。煉鐵高爐、煉鋼轉爐無論在冶煉時段還是出鐵水、鋼水過程,都要產生高溫和強輻射熱,作業場所溫度可達40℃以上。熱軋工藝、耐火材料生產,煉焦過程也都有強大的熱源存在。高溫、輻射熱的主要危害,是引起職工中暑和燒傷。認真開展防暑降溫、預防中暑和燒傷是首要任務。
有害氣體和有害物質:礦石開采、破碎、燒結和高爐爐料等作業環節有大量生產性粉塵逸出,燒結機尾部水冷、高爐爐頂操作,煉焦作業會遇到一氧化碳問題。因此,認真開展防塵、防毒工作,預防塵肺和一氧化碳中毒十分重要。此外,耐火材料生產過程中形成的高含量游離二氧化硅粉塵,煉焦過程中產生的大量苯、甲苯、焦油、瀝青均為毒害較大物質,應該注意防護。
4.職業病發病規律與臨床表現特點
職業病由生產中的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所致,故病因明確。
危害因素通過各種方式接觸,作用于人體到達目標器官(靶器官),在一定劑量(強度)范圍,產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其嚴重程度呈劑量(強度)━效應關
不同的職業性有害因素,對人體健康的危害各不相同,因此職業病的臨床表現十分復雜,可涉及全身各主要器官和系統。
個體差異與職業病的發病及嚴重程度有一定關系,即在相同作業環境中,有的人發病,有的人不發病,有的人受害較重、有的人受害較輕。
職業危害因素還是工作有關疾病的病因之一,如腰背痛、腕管綜合征,頸肩腕綜合征、但不是這類病的唯一病因。
5.職業病診斷原則
職業病診斷政策性強,技術要求高,是一項嚴肅的工作,須由各級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專門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一般采取(診斷小組)集體討論、診斷的方式。診斷的核心問題是明確職業危害因素與所患疾病是否有確切因果關系,需要收集和分析下述資料。
病因資料:確定患者受職業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包括職業史,現場勞動衛生調查資料,作業場所有害物質強度(濃度)數據,患者體內特異性生物標志物數據,以及其他特異測試數據。
臨床資料:鑒定患者受職業性有害因素損害的后果及其病情程度。應當收集的資料有:疾病史,臨床癥狀和體征,常規、生化檢查及其他輔助檢查,活體組織檢查等資料。
綜合分析:綜合分析以上二方面資料,確定:①職業危害因素的危害作用與臨床表現是否相符;②劑量(強度)與疾病嚴重程度是否一致;③接觸時間、方式是否符合職業病發病規律。一般來說,經過這些步驟即能作出診斷。對一時不能確診的可疑職業病,須隨訪觀察,定期復查。
6.職業病治療特點
職業病是一種病因明確、診斷清楚的疾病,在治療上有如下特點。
職業病病因明確,為及早去除病因,并予以病因治療提供了依據,使能從根本上治療疾病。
職業病早期的病理生理變化往往是可逆的,故早期治療效果好,費用少。
以整體觀指導治療。職業病治療應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須用整體觀原則,選擇最優化的治療方案,使治療有堅實的基礎,以提高整體抗病水平,取得良好的療效。
貫徹個體化治療原則。即根據患者的個體差異,修訂常規治療方案,并根據病情變化及療效適時調整。
重視對癥,支持治療。目前很多職業病尚缺乏特異性病因治療,對癥、支持治療往往是唯一的選擇。
預見性治療。職業病病情演變規律性較強,在治療過程中,可根據患者現時情況評價和預見可能的變化,并針對即將發生的病變,包括并發癥和后遺癥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發生或者減輕其嚴重程度。
7.職業病預防原則與基本措施
職業病的預防遵循三級預防原則,即:①一級預防,從根本上著手,使勞動者盡可能不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業場所有害因素水平在衛生標準允許限度內。②二級預防,對作業工人實施健康監護、早期發現職業損害,及時處理、有效治療、防止病情進一步發展。③三級預防,對乙患職業病的患者積極治療,促進健康。三級預防的關系是:突出一級預防,加強二級預防,做好三級預防。
落實三級預防的基本措施有:①實施勞動衛生監督,包括預防性和經常性衛生監督,以及事故性處理。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的衛生防護設施“三同時”驗收是其重要的內容;②降低有害因素濃(強)度。常見的衛生技術措施有從工藝上改進、防止有害因素逸散,推廣運用低毒,無毒的材料或技術,配置個人防護用品、通風防塵等;③職業性健康篩檢。已成為常規的措施有就業職業性體檢,定期職業性體檢和離退休職業性定檢。
8.職業病的管理
職業病管理已由傳統式的行政管理、經驗管理轉向依法監督管理。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是管理主體,它依據有關職業衛生法規的授權,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遵守勞動衛生法規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違反職業衛生法規、危害勞動者健康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
現有的法規。目前在用的職業衛生法規均為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主要有三類,即:①國務院頒布的有關法規,有防塵防毒,塵肺病防治,女工勞動保護條例,決定或規定等;②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有關部門聯合頒布的規章。如勞動衛生標準,職業病診斷標準、健康監護規定、職業病管理辦法等;③省級政府或省人大頒布的法規或規章。如《四川省工業企業勞動衛生管理條例》等。
職業病報告管理。有衛生監督統計報告、重大職業中毒事故緊急報告等制度
職業病范圍及職業病患者的處理辦法。有職業病范圍規定,統計報告管理體系,職業病患者待遇規定等項。
9.職業禁忌證
勞動者原有的疾病或潛在的病癥,容易因接觸職業性因素而加重,或發生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因而不宜從事某種作業,這些機體異常功能狀態或疾病稱為職業禁忌證。如神經精神疾病患者不宜從事錳作業,患有慢性呼吸系統疾病者不能從事釩作業。
職工在參加工作(上崗)前應進行健康檢查,以確定有無該工種的職業禁忌癥,是否適合該工種工作。在工作崗位變動或長期病假復工前,也應進行健康篩檢。從事某項工作后,每隔一定時間進行體檢,與上崗前體檢資料作比較,藉以評價有無職業危害的損傷。對有職業禁忌證的職工,應按規定不得上崗工作。對在崗職工,一旦發現職業禁忌證,應及時調離,改作其他工作。對已經治愈的職業禁忌證職工,則可從事原工作。
10.職業病及職業性外傷致殘程度鑒定
為配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的保險與賠償法規實施,我國于1996年頒布了<<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