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人群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不一定就會產生職業性損害,即發生職業性疾病(包括職業病和工作有關疾病)、傷殘或死亡。形成這種結局,必須具備一定的作用條件。職業人群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所產生職業性損害的機會和程度,可有極大差別,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及早識別和合理評價各種職業性有害因素及其作用條件以及個體危險因素,并針對三者之間的聯系,采取措施、阻斷其聯系,才能預防職業性損害。故對職業人群所接觸的職業性有害因素,要按其所在工作崗位、地點、工作內容以及工作時間等,并結合個體危險因素分析,做出綜合評價。
一、職業性有害因素作用條件
(一)接觸機會,在生產工藝過程中,不斷接觸或使用某些有害因素。如油漆工,長期接觸并使用含苯、甲苯、二甲苯的油漆,而容易引起相應的職業性中毒。
(二)接觸方式,經呼吸道、消化道或皮膚途徑可進入人體內或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病傷。如粉塵經呼吸道進入人體,引起塵肺病;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經皮膚進入人體,引起中毒;玻璃制品的磨工,由于衛生條件差,玻璃中的鉛經消化道進入人體,引起鉛中毒。
(三)接觸時間,即每天和一生中累積接觸的總時間。
(四)接觸的強度(濃度),即每次或總接觸的強度(濃度)。后兩個方面是決定機體所受危害劑量的主要因素。
二、職業性損害作用的影響因素
(一)環境因素,即勞動條件包括生產工藝過程、勞動過程和生產環境,控制此因素的辦法為定期檢測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強度(濃度),改善勞動條件。
(二)職業衛生服務狀況,實行職業人群就業前后的體檢以及健全健康檔案,以便早期發現職業性損害。
(三)個體感受性,不同的年齡和性別,對職業性有害因素的感受性有差異,包括婦女、未成年工。對職業人群個體,甚至其胎兒、乳兒均可產生影響,以及某些易感者要比非易感者更容易受到有害因素的影響或作用。
(四)生活方式,長期攝取不合理膳食、吸煙、過量飲酒、缺乏鍛煉和過度精神緊張,均會增加職業性損害的程度。
三、職業病發病的特點
(一)病因明確,病因即職業性有害因素,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條件后,可消除或減少發病。
(二)所接觸的病因大多是可檢測和識別的,且其強度或濃度需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使勞動者致病,一般可有接觸水平反應的關系,即接觸強度(濃度)越大,機體反應越明顯。
(三)在接觸同一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數量的發病,很少只出現個別病人。
(四)如能早期診斷、及時治療、妥善處理,愈后較好,康復較容易。總之,明確了職業病的發病病因,并加以控制,職業病是可以預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