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學事故中,化學毒物經大量排放或泄漏后污染空氣、水、地面、土壤或食物,可經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膚或黏膜進入人體;一部分中毒是由毒物通過創口直接吸入血管中,引起嚴重中毒或死亡。另外,一些有毒的化學危險品可以直接傷害眼睛,燃燒爆炸引起人員損傷等。
(一)、經呼吸道、肺吸入中毒呼吸道、肺吸入是化學泄漏事故引起中毒最危險、最常見、最主要的途徑。凡是有毒氣體、液體蒸氣、化學品燃燒產生的有毒氣體以及工業生產中意外釋放有毒化學成分的煙、霧、粉塵等均可經呼吸道進入人體內。人的呼吸系統從鼻到肺泡都具有相當大的吸收能力,尤其肺泡的吸收能力最強。由于人體肺泡總面積大,約為55--120平方米,肺泡壁薄,壁上有豐富的毛細血管,毒物一旦進入肺臟,很快就通過肺泡壁進入血液循環而被送至全身。毒物在空氣中的濃度影響呼吸道吸入中毒的最重要的因素,空氣中毒物濃度越高,呼吸的量越大,吸收越多,中毒越重。有毒氣體的泄漏,往往在短時間大范圍形成高濃度毒物環境,其中的人員因為吸入的量多,在極端的時間內造成嚴重傷害,有時僅一次所吸進的毒氣就會造成肺水腫、失去知覺甚至死亡。水容性氣體和蒸汽如氨等可直接引起上呼吸道損傷,而不溶于水的氣體或蒸氣如少量的鹽酸也會損傷肺內組織、刺激氣管、支氣管和肺泡,造成水腫而使呼吸道損傷,有毒氣體也可經呼吸道損傷處入血。
(二)、通過皮膚吸收中毒在化學事故中,通過皮膚吸收引起中毒的情況也比較常見。化學毒物可通過表皮、毛孔、汗腺等管道滲透進入人體。一些脂溶性毒物經過表皮吸收后,還需要有一定的水溶性才能進一步擴散和吸收。如沙林、苯、有機磷農藥、綠化烴等神經毒害物,可經過皮膚毒害人的神經系統。經皮膚中毒的過程不比呼吸中毒那么快,但嚴重時可使人失去知覺。無法呼吸甚至死亡。腐蝕性化學危險品(如強酸)噴濺到人體皮膚上,會引起皮膚的腐蝕性灼傷,其灼傷程度及引起的危險一般與化學品濃度以及與皮膚接觸的時間長短有關。有些化學品(如石油液化氣的液體)雖然不具有腐蝕性,但若接觸人體會迅速汽化而急劇吸熱,使人體皮膚產生凍傷,即冷灼傷。
(三)、消化道吸收中毒化學事故發生后,如果處置不當,消洗不徹底,致使有毒物質擴散,污染空氣和水源或者化學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致使有毒物質直接污染水源或食物(如糧食、蔬菜、水果等),當使用被毒物污染的食物和水時便會通過消化道吸收引起中毒。這種中毒方式在化學事故現場一般是不多見的,也是完全可避免的。
(四)、眼睛灼傷大多數有毒有害化學物品接觸眼睛,一般都會對眼睛造成傷害,引起眼睛發癢、流淚、發言疼痛,有灼傷感,甚至引起視力模糊或失明。
(五)、燃燒爆炸引起傷害很多有毒有害化學物品都有可燃可爆性,如石油液化氣、氨氣等,在燃燒或爆炸的過程中可直接造成人體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