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甲苯中毒是在短期內接觸高濃度甲苯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麻醉為主要臨床表現的全身性疾病。二甲苯急性中毒表現與甲苯相似,故甲苯與二甲苯中毒放在一起討論。
甲苯多從石油或其產品生產過程中衍生而成,二甲苯從煤焦油輕油部分分餾而得。兩種溶劑在工業上用途較廣,作為溶劑,化工原料,化合物合成的中間體及油漆、噴漆等行業。多以蒸氣形式經呼吸道吸入,液體可經完整的皮膚或消化道吸收。吸入后可出現明顯的中樞神經系統麻醉作用,眩暈,無力,步態不穩。興奮或惡心,嘔吐,抽搐昏迷等為其主要臨床表現。慢性長期接觸可出現造血系統和神經衰弱表現,但均不能排除甲苯、二甲苯中所含苯的作用,因為三者常混雜。一般甲苯、二甲苯空氣中濃度在200—380mg/立方米,吸入8小時即可輕度中毒;3.76g/立方米濃度吸入1小時即發生急性中毒;71.4g/立方米濃度下數分鐘可使人迅速昏迷死亡,只要及時搶救,昏迷者也多能恢復,不留后遺癥,僅個別人可留有長期的頭部脹痛或精神異常。
【臨床診斷要點】
一、高濃度甲苯、二甲苯接觸史,現場空氣濃度測定資料對診斷有重要意義;
二、以中樞神經系統麻醉為主的臨床表現;
三、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類似疾病;
四、分級標準
(一)吸入反應
頭暈、頭痛、惡心、嘔吐、胸悶、憋氣、四肢無力、粘膜刺激等;
(二)輕度中毒
在吸入反應的基礎上,有下列表現之一者。
1.意識模糊,可伴有情緒反應;
2.步態蹣跚。
(三)重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基礎上,有躁動,抽搐或昏迷者;可診斷為重度中毒。
【傷殘等級與勞動能力喪失程度評定】
一、神經精神功能障礙:
不同程度的情緒人格變化,參見汞中毒有關內容評定;神經運動障礙,參見錳中毒有關內容;神衰綜合癥參見汞中毒有關內容。
二、血液系統改變,參見苯中毒有關內容。
三、急性中毒死亡病例,參見本欄目職業中毒綜述中有關內容賠償和鑒定。
【備注】
甲苯與二甲苯中毒,少數也有血液系統改變,如白細胞減少,且往往是可逆性變化,一旦出現不可逆的血液系統改變,應考慮有苯溶劑的混雜。診斷以及勞動能力喪失情況均參照職業性苯中毒標準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