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引發職業性疾病的主要條件是:
1. 接觸機會。偶然的、短期的或長期的接觸,會導致不同的后果。
2. 作用的強度。主要取決于接觸量,但對于化學和物理因素,有時接觸量很難用絕對數表示,應考慮接觸時間、工齡等。
3. 人的因素。即使是在同一環境,從事同一種生產勞動,每個人造成職業性疾病的機會差別很大,它和以下幾種因素有關:
(1) 遺傳因素。如患有某些遺傳性疾病的人,過敏體質的人,容易受到有害物質的作用。
(2) 年齡和性別。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容易受某些職業危害的影響;某些職業危害對女性生理機能有特殊的影響等。
(3) 營養缺乏 。
(4) 其他疾病與精神因素的影響。
(5) 文化水平和習慣。有一定文化和科學知識者,能自覺預防職業性疾病。生活上某種嗜好如飲酒、吸煙可增加職業危害的作用。
當有害因素對人體的作用超過一定限度,并持續一定時間,可產生三種不同的后果:一是有害因素引起身體外表的改變,而沒有引起病理損害,如皮膚色素沉著等;二是有害因素降低身體對一般疾病的抵抗力,表現為患病率增高或病情加重;三是可造成特定的功能性和器質性病理改變,引起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