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碼頭工程生產過程中主要卸運的貨種是煤炭散貨。在煤炭的裝卸的輸送時,由于振動、落差和煤炭的撒落均會產生不同程度的揚塵現象,污染作業環境。職工長期工作在存在粉塵的作業環境中,長期吸入高濃度的煤塵,易引起使肺部組織產生間質性纖維組織增生的塵肺病,氣管炎等呼吸系統痢疾。另外,對人體的皮膚、解膜和粘膜會產生刺激作用,發生過敏性皮炎、眼臉水腫、毛囊炎、結膜炎或濃皮病等病患。因此生產性粉塵(即煤塵)是煤碼頭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之一。
為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在煤碼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之后 ,就要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碼頭工程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塵技術和管理對策,作為該碼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中防塵措施設計的主要依據。
一般評價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的方法,常用的有規范評價法和類比評價法。規范評價法是以國家政府這頒布執行的有關生產性粉塵內容的法規、條例為準則,以國家及行業制定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技術標準,規定和技術規范等為依據,以我國的國情和現有技術工藝水平或條件為基點,在詳細了解和分析該建設工程項目的生產工藝流程及生產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揚塵現象的作業場所或作業崗位后,選用適合該建設工程的法規、法令、標準、規范、規程,對照該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資料中的不完善和不妥之處,提出補充和修改建議。常用安全檢查表的方式評價。
類比評價是將該建設工程項目中的特定工藝,特定作業場所或作業崗位產生的粉塵危害的可能性與已經投產運行的類似工程項目的實測數據,操作運行經驗、事故隱患及事故教訓等方面進行同類型比較以估算出該建設工程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粉塵危害程度,進而對所建工程采取的防塵措施進行分析和評價,在此基礎上提出補充、修改建議。
以上兩種方法,在促使新建工程滿足有關的規范要求,確保工程在投產后,做到安全生產,減少職業病發生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不足之處。如規范評價僅屬定性評價,即依靠人的觀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經驗和判斷能力進行評價。對于粉塵危害來講,僅能判斷是否會產生粉塵危害,但危害程度的大小,不能準確表達出來。對于類比評價來說,則屬半定量評價,它選用類似生產工藝的工程所測得的數據資料作為分析依據,使結果更具客觀性,但是這種數據資料的可靠性是相對的,因檢測時間的不同有很大的不穩定性。
目前采用一種較新的量化評價法,為“肺內粉塵累積量負荷法”,它是根據人體肺內粉塵累積量與塵肺病發病率之間的關系,通過公式計算來確定作業人員的安全工作年限。
這種方法實用簡單、方便,提供的數據能制定可行的防塵措施,并推斷可能產生的效果,由于肺內粉法累積量與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及工人作業時吸入的含塵空氣量和粉塵在肺內的阻留率等因素有關,因此對降低粉塵危害程度,防止職業病發生能做出較好的預測和評價。
現在就此方法應用在煤碼頭建設中的粉塵危害預評價為例加以說明。
各種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都有一定的控制指標。根據有關資料介紹,對煤塵而言煤塵控制指標系按塵肺病人死亡后肺內煤粉塵的累積量求得。現已確定煤塵的肺內累積量在20克左右時,將患Ⅰ期煤塵肺病。即煤塵肺控制指標定為20克。
通過下列公式即可計算出從事煤塵作業的工人患Ⅰ期塵肺病的工作年限。
公式:M=
T=
其中:M──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g)
C──作業場所的粉塵的年幾何平均濃度(mg/m立方)
V──作業人員每工作日吸入含塵氣量(立方米/day)
N──每年作業工班數(day/year)
R──粉塵肺內阻留率(%)
T──工作年限(year)
現以煤塵為例,估算塵肺病發病率與工作年限的關系:
(1)參數確定:
①C:按國家衛生標準規定,作業環境空氣中煤塵的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立方
②V:有關資料介紹實驗得出,一個在等勞動強度的工人,一個工作日(8小時)吸入的含塵氣量為14m立方
③N:按現在企業每月平均工作日為22.5天,減去國家法定假日,一年12個月的工作日為261天。
④R:資料介紹,粉塵在人體肺內的阻留率為2~4%,選定按2%計算。
⑤M:資料報導,工人患Ⅰ期煤塵肺病時,肺內粉塵年累積量為20克。
(2)計算:
根據上述公式
T==(年)
(3)危害程度估算:
①計算得知,如果作業環境中煤粉塵濃度為國家允許的最高濃度10mg/m立方時,一個中等勞動強度從事煤塵作業的職工患Ⅰ期塵肺病的工作年限約為27年左右。
②為降低粉塵危害程度,必須從采取防塵措施降低作業環境中的生產性粉塵濃度,減少接塵時間(或年限),以及加強個體防護等方面入手。
“肺內粉塵累積負荷法”計算時的一個重要數據資料是粉塵的控制指標。因此,在運用該種方法班次價粉塵危害時,必須掌握所評價的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的控制指標才能進行評價,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該方法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為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在煤碼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之后 ,就要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碼頭工程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塵技術和管理對策,作為該碼頭建設工程初步設計中防塵措施設計的主要依據。
一般評價生產性粉塵危害程度的方法,常用的有規范評價法和類比評價法。規范評價法是以國家政府這頒布執行的有關生產性粉塵內容的法規、條例為準則,以國家及行業制定的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技術標準,規定和技術規范等為依據,以我國的國情和現有技術工藝水平或條件為基點,在詳細了解和分析該建設工程項目的生產工藝流程及生產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揚塵現象的作業場所或作業崗位后,選用適合該建設工程的法規、法令、標準、規范、規程,對照該建設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資料中的不完善和不妥之處,提出補充和修改建議。常用安全檢查表的方式評價。
類比評價是將該建設工程項目中的特定工藝,特定作業場所或作業崗位產生的粉塵危害的可能性與已經投產運行的類似工程項目的實測數據,操作運行經驗、事故隱患及事故教訓等方面進行同類型比較以估算出該建設工程生產工藝過程中存在的粉塵危害程度,進而對所建工程采取的防塵措施進行分析和評價,在此基礎上提出補充、修改建議。
以上兩種方法,在促使新建工程滿足有關的規范要求,確保工程在投產后,做到安全生產,減少職業病發生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有不足之處。如規范評價僅屬定性評價,即依靠人的觀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經驗和判斷能力進行評價。對于粉塵危害來講,僅能判斷是否會產生粉塵危害,但危害程度的大小,不能準確表達出來。對于類比評價來說,則屬半定量評價,它選用類似生產工藝的工程所測得的數據資料作為分析依據,使結果更具客觀性,但是這種數據資料的可靠性是相對的,因檢測時間的不同有很大的不穩定性。
目前采用一種較新的量化評價法,為“肺內粉塵累積量負荷法”,它是根據人體肺內粉塵累積量與塵肺病發病率之間的關系,通過公式計算來確定作業人員的安全工作年限。
這種方法實用簡單、方便,提供的數據能制定可行的防塵措施,并推斷可能產生的效果,由于肺內粉法累積量與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及工人作業時吸入的含塵空氣量和粉塵在肺內的阻留率等因素有關,因此對降低粉塵危害程度,防止職業病發生能做出較好的預測和評價。
現在就此方法應用在煤碼頭建設中的粉塵危害預評價為例加以說明。
各種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都有一定的控制指標。根據有關資料介紹,對煤塵而言煤塵控制指標系按塵肺病人死亡后肺內煤粉塵的累積量求得。現已確定煤塵的肺內累積量在20克左右時,將患Ⅰ期煤塵肺病。即煤塵肺控制指標定為20克。
通過下列公式即可計算出從事煤塵作業的工人患Ⅰ期塵肺病的工作年限。
公式:M=
T=
其中:M──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g)
C──作業場所的粉塵的年幾何平均濃度(mg/m立方)
V──作業人員每工作日吸入含塵氣量(立方米/day)
N──每年作業工班數(day/year)
R──粉塵肺內阻留率(%)
T──工作年限(year)
現以煤塵為例,估算塵肺病發病率與工作年限的關系:
(1)參數確定:
①C:按國家衛生標準規定,作業環境空氣中煤塵的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立方
②V:有關資料介紹實驗得出,一個在等勞動強度的工人,一個工作日(8小時)吸入的含塵氣量為14m立方
③N:按現在企業每月平均工作日為22.5天,減去國家法定假日,一年12個月的工作日為261天。
④R:資料介紹,粉塵在人體肺內的阻留率為2~4%,選定按2%計算。
⑤M:資料報導,工人患Ⅰ期煤塵肺病時,肺內粉塵年累積量為20克。
(2)計算:
根據上述公式
T==(年)
(3)危害程度估算:
①計算得知,如果作業環境中煤粉塵濃度為國家允許的最高濃度10mg/m立方時,一個中等勞動強度從事煤塵作業的職工患Ⅰ期塵肺病的工作年限約為27年左右。
②為降低粉塵危害程度,必須從采取防塵措施降低作業環境中的生產性粉塵濃度,減少接塵時間(或年限),以及加強個體防護等方面入手。
“肺內粉塵累積負荷法”計算時的一個重要數據資料是粉塵的控制指標。因此,在運用該種方法班次價粉塵危害時,必須掌握所評價的粉塵在肺內的累積量的控制指標才能進行評價,從這個角度上來講,該方法又有一定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