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壓式空氣呼吸器使用的注意事項
在使用空氣呼吸器時,為了確保空氣呼吸器供氣充足,防止操作不帶自鎖裝置氣瓶閥時誤動作,導致空氣呼吸器斷開空氣供給,手柄打開時轉動必須大于兩圈。
面部有疤痕、毛發異常使面罩與面部密封性能不合格,采取補救措施依然無法達到密封要求的人,禁止佩戴空氣呼吸器從事風險作業。
佩戴空氣呼吸器產生眩暈、惡心、出汗乏力等不良心理或心理反應者慎重使用并嚴格監護。
嚴禁在風險場所單獨作業。即使佩戴空氣呼吸器作業也必須有人員監護。若空氣呼吸器與封閉式防護服配合使用,或進入密閉、有空間環境作業,監護人員必須能顧及作業人員且較安全的位置監護,配備通訊設備與作業人員聯系,監護人員要控制使用時間,及時提醒佩戴人員撤離工作現場。
長時間執行維修搶修作業時,應預判作業時間,備足備用氣源,必要時應采用氣瓶組供氣或使用其他形式的空氣呼吸器。
執行緊急救援任務時,應使用可供兩人或多人使用的空氣呼吸器,以備救援之需。佩戴空氣呼吸器作業時,應隨時觀察壓力表,判斷掌握剩余作業時間。
使用時應盡量保持平穩呼吸,平穩的高校呼吸可以高效利用氣瓶內空氣。急速短促的呼吸,可降低空氣的有效利用,加速消耗氣體,在重體力作業時,可致使呼吸急促,應當采用輪換作業,適當縮短擔任作業時間。
空氣呼吸器配合使用其他防護裝備時應當采取輔助措施,比如穿著全封閉防護服時,應攜帶通訊器材加強與外部聯系。從事焊接冶煉作業,需要另外加設防護面罩時,應當采取支架固定。火災現場搶險,佩戴特殊防護頭盔時,可能導致人體高溫暈厥,要縮短操作時間并佩戴跌倒報警器等等。
極端溫度環境下,空氣呼吸器會產生故障,比如使用溫度過低(-30以下)可能是氣體中水分結霜,使呼氣閥、軟管阻塞發生呼吸故障。
空氣呼吸器投入使用的環境風險因素
環境風險因素有(不限于)以下情況:
1)已經采取了一些工程預防環境風險的措施,效果不好,作業場所毒物濃度仍然超過允許值;
2)當作業場所毒物濃度超過允許值,而預防措施尚未投入使用,作業人員又必須馬上進入風險區域作業;
3)作業場所突發事故,事故源頭產生的環境有害物質無法及時控制可坑影響在此范圍內作業的人員;
4)非正常作業情況下(如特定場所的檢查、維修作業),因環境限制無法采用其他工程預防措施,雖然持續工作時間短,環境毒物濃度較低,仍需使用空氣呼吸器保證安全作業;
5)存在已知風險的作業場所,禁止人員進入,如果必須進入作業,應當對風險進行識別、評估采取措施后方可作業。作業時應使用空氣呼吸器,否則應在消除環境風險后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