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采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并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必須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規范》中規定,職業病防護設施評價中包括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現場調查或類比調查中應包括護耳用品、防護口罩、防護服、急救箱等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置和使用情況。因此,在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時,個體防護措施評價是不可或缺的內容。導致職業病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呼吸危害方面,個體呼吸防護用品是預防塵肺和職業中毒等職業病的重要防護裝備。為保護人身健康,個體呼吸防護用品的生產和使用受到國家的監督。對使用最普遍的防塵口罩和防毒面具類產品,國家有強制監督檢驗的規定,以確保產品在使用中能向勞動者提供保護。2000年3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訂并頒布了《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國經貿安全[2000]189號),明令禁止紗布口罩作為防塵口罩使用,這是我國防塵工作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我國呼吸防護用品的生產,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基本形成規模,國家制訂了一系列配套產品技術標準,規范產品性能和評價方法。經過長期實踐,這些標準暴露出一些問題,以防塵口罩的生產和使用為例。主要存在3個未知:現場使用實際過濾效率未知,佩帶是否密合未知,現場是否使用未知。前兩個未知是現行技術標準有缺陷造成的,而后一個與企業內部管理有關。
1 正確選用是呼吸防護用品發揮作用的關鍵
如何選用呼吸防護用品是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中個體防護措施評價的主要內容,評價時應注意呼吸防護用品的選用、配備與管理是否合理有效。
1.1呼吸防護用品分類
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過濾呼吸保護器,它通過將空氣吸人過濾裝置,去除污染而使空氣凈化;另一類是供氣式呼吸保護器,它是從一個未經過污染的外部氣源,向佩戴者提供潔凈空氣的。絕大多數設備尚不能提供完全的保護,總有少量的污染物仍會不可避免地進人到呼吸區。
按照防護原理,呼吸防護用品分為凈化式、隔絕式兩類。主要產品有防塵口罩、過濾式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自救器、空氣呼吸器等。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包括簡易防塵口罩和復式防塵口罩。防毒面具屬特種防護用品類,執行國家強制標準《過濾式防毒面具通用技術條件》(GB2890—1995)。分為導管式、直接式防毒面具。
濾毒罐的類型共l3種,其中6種為帶濾煙層的罐,每種分大、中、小3種規格,防毒時間為20—200min,濾毒罐的編號不同,防護對象不同,規格不同防護時間各不相同。
防毒類型分為綜合防毒、防一氧化碳、防有機氣體、防氨和硫化氫、防汞蒸氣、防酸性氣體等。
濾毒盒的類型共4種,防毒類型分為防有機氣體(苯及其同系物、汽油、丙酮、二硫化碳、醚等)、防氨和硫化氫、防汞蒸氣、防酸性氣體(氯氣、二氧化硫、硫化氫、氮氧化物)等。
隔離供氣式防毒面具分為送風式和攜氣式兩種。送風式有電動送風呼吸器、手動送風呼吸器和自吸式長管呼吸器3種,攜氣式有空氣呼吸器和氧氣呼吸器兩種。
1.2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
呼吸防護用品種類繁多,涉及面廣,正確選用是保證勞動者健康的前提。1989年我國頒布了《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1989),根據工作環境和性質來確定作業類別選用個人防護用品。如作業類別為A07吸人性氣體毒物作業(如氯乙烯、氯氣、一氧化碳、光氣、硫化氫、汞等),標準規定必須使用的護品為防毒口罩,可考慮使用的護品為有相應濾毒罐的防毒面罩、空氣呼吸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試行)》規定了116種典型工種對應所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油漆工需配備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勞防手套、防寒服、防毒護具等。《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2002)規定了根據有害環境選擇呼吸防護用品,當空氣污染物為有毒氣體、蒸氣和顆粒物時適用的呼吸防護用品種類,如攜氣式還是供氣式,正壓式還是負壓式,送風過濾式還是自吸過濾式。《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中規定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程序:
1.2.1識別有害環境如果有害環境性質未知,缺氧(O2<18%),空氣污染物濃度未知、達到或超過IDLH濃度(立即威脅生命和健康)時,應選擇配備全面罩的正壓式攜氣式呼吸防護用品(SCBA)或在配備適合的輔助逃生型呼吸防護用品前提下,配全面罩或密合型頭罩的正壓式呼吸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