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用于防止對來物撞擊傷害人體背、腰部的一種甲板式個人防護用品。由防護板、緩沖襯墊和連接件等部分組成。
1991年由勞動部批準并頒布了《防砸背甲》行業標準(LD5-91),其技術要求如下。
一、技術要求
1.防護板應采用無毒無刺激物質材料。緩沖襯墊可選用半硬質泡沫塑料等材料。
2.防護板表面應光滑,周邊無毛刺、飛邊、裂紋等缺陷。曲面成型應符合人體背部生理體型。
3.防護板與緩沖襯墊的結合強度應小于10N/cm2。
4.防護板之間連接應能隨著背部彎曲而靈活轉動,并具有一定反折強度,反折力應不小于30N。
5.成品每件質量應不大于600g。
6.沖擊吸收性能:按規定方法試驗,沖擊力不得超過600N。經試驗后,防護板表面允許產生變形和裂紋,其裂紋總長度應小于50mm。
7.導電性:表面電阻值不大于3×108(。
8.阻燃性:每組3條試件,有焰燃燒時間總和不得超過15秒,其中任何一條試件的續燃時間不得大于7秒;每組3條試件,無焰燃燒時間總和不得超過30秒,其中任何一條試件續燃時間不得大于1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