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5日下午4時,溫州某金石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急性中毒5人,其中4人死亡.
電鍍廢水處理設備,因使用過程中發現廢水處理罐滲漏,進行檢修,排廢水完畢;1名工人在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開始清理罐體中的污泥,昏在罐內;另一名工人搶救,即摔至罐底.后經消防官兵戴上防毒面具等進入罐中救出,送醫院救治.
主要工藝有鍍銅,鉻,鎳等,使用氰化鈉,氰化亞銅等氰化物劇毒品,并產生電鍍廢水,經處理后排放.含氰含堿廢水→氰集水池→氧化反應池→沉淀反應池→沉淀池 .
事故現場監測:硫化氫7.7 mg/m3,氰化氫0.77 mg/m3(國家職業衛生標準MAC:硫化氫10 mg/m3,氰化氫1 mg/m3_).
職業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據估計:我國因職業危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GDP 2.4%.
據統計,我國因職業安全事故,職業中毒,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達800億元.
典型案例
2005年泰順縣某葉臘石礦455名工人體檢發現約有90名矽肺病.估計安置和補償費用需600萬元.
1993年泰順縣承包沈陽至本溪高速公路致使196名職工患塵肺,溫州中院判決賠償2億元.
造成中毒事故的原因
原料,設備,環境因素(經濟相對落后,中小企業和非正規企業問題突出,經費投入明顯不足)
人的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弱勢群體,流動勞動者.職業傷亡事故60-70%是由于職工違章操作和缺乏衛生知識所造成)
管理的原因(職業衛生管理與服務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管理缺乏科學依據,隨意心大)
事故統計分析因果連鎖模型
我國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基于這一模型.
管理失誤
不安全狀態
不安全行為
起因物
加害物
事故
行為人
職業中毒事故調查處理指南
報告
現場處理與調查取證
調查報告的撰寫
報告
1,一般事故: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于6小時內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對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衛生部報告.
2,一般事故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調查處理;對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工會組織,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職責進行調查處理.
現場處理與調查取證
現場協助醫務人員搶救中毒人員.
控制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必要時,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事故原因調查取證:
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證人證言了解工藝流程,原料,產品,產量,事發經過,中毒人員癥狀和救治過程,有無違章行為,與以往操作的不同點(詢問中毒工人,同事,企業主或負責人,現場見證人,并制作詢問筆錄)
現場調查生產車間概況,有無操作規程,警示標識,防護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應急救援設施等(現場監督檢查筆錄,拍照)
收集現場物證(采集現場使用的原料等有關物品進行實驗分析,現場模擬測試)
調取或復印相關書證(勞動合同,工資單,病歷資料,歷年監測報告,生產工藝流程,原料,中間體,產品等技術資料)
鑒定結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
事故責任調查取證:重點調查企業負責人和直接主管人員的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落實情況
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證人證言(詢問企業主或負責人,中毒工人,同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防護措施,勞動者健康權益維護等落實情況,制作詢問筆錄)
現場調查(現場檢查衛生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制作檢查筆錄,拍照)
調取或復印相關書證(職業衛生防護經費的支出,監測,體檢,培訓工作執行情況)等.
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已經對勞動者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可適用《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