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況
4例打工妹在外出打工前身體健康狀況良好。其中3例為鞋廠鞋底粘合工(刷膠)、1例為皮具刷膠工,年齡在18~20歲,平均19歲,工作時間在5~11個月,平均工作時間9個月。接觸溶劑汽油、粘膠劑等,手工操作,用毛刷刷膠,每天用膠約10kg,刷鞋約600雙。每日工作10~15h,中午在車間用餐,室內無任何通風防毒措施,個人也未使用任何防護用品。刷鞋工8人已有3人發病,刷包工3人1人發病,1例因皮膚過敏而離崗。膠樣定性檢測到正已烷。
4例病人始于食欲減退、乏力、頭暈,后出現雙下肢無力、麻木、繼而出現行走困難,雙手麻木不能握筆,在崗期間均出現停經。停止接觸刷膠40d后,病情仍繼續加重,行走不能,生活不能自理。皮具刷膠工還表現為視物模糊,突然出現大量鼻出血及大量月經。查體:鞋廠3位女工,心肺未見異常,顱神經正常,雙下肢近端肌力Ⅱ~Ⅲ級,遠端肌力0~Ⅰ級,雙上肢近端肌力Ⅴ級,遠端肌力Ⅳ級,雙側膝反射、跟踺反射消失;雙下肢踝關節上10cm以下平面痛覺減退,病理反射未引出。箱包刷膠工雙下肢出現明顯的肌萎縮,右下肢較重。
神經肌電圖顯示周圍神經源性損害。膠樣定性檢測到正已烷。而皮具廠刷膠女工,腦MRI檢查顯示:腦內多發異常信號,考慮脫髓鞘病變;腦CT檢查顯示:雙側腦室周圍對稱性斑片狀低密度灶;腰椎穿刺:蛋白0.86g/L,細胞數及其他各項均正常。肝臟B超檢查顯示:肝臟彌漫性病變;肝功能檢查多項指標異常;心電圖檢查:T波倒置;血常規檢查;WBC11.4×109/L;尿常規檢查:細胞數高、隱血(+)、蛋白(+)。
事故分析
正已烷具有高揮發性和蓄積性強的特點,女工們作業時間長、勞動強度大,在無任何通風設施、個人未使用任何防護用品的情況下,冬季門窗關閉致作業環境中正已烷濃度增高,導致冬季集中發病,4例病人均在2004年1月發病,從事本作業前身體均健康,也未接觸過其他有毒有物質。4名患者在從事刷膠作業期間,均感到有明顯的刺激氣味,眼睛流淚、咽干疼,停經,3個月時,皮膚潮紅起泡、伴頭暈,治療好轉后繼續從事從作業以致發生嚴重的職業中毒。4名患者文化程度均在初中以下,對職業危害及職業防護一概不知。可見4例病人均有明顯的職業接觸史,且膠樣定性測到正已胺。因此,以上職業中毒完全是人禍,用人單位有完全不可推卸的責任。
從4例中毒患者的臨床癥狀體征以及實驗室檢驗也完全符合《GBZ84-2002職業性慢性正已胺中毒診斷標準》。4名職業中毒病人均以運動障礙性為主的周圍神經病變,下肢重于上肢,遠端重于近端,脫離接觸后40余天病情仍繼續加重,病情的嚴重程度與時間無明顯相關關系。皮具廠刷膠女工還表現出多器官功能損害的情況,兩下肢已出現明顯的肌萎縮,她們同時還接觸汽油等溶劑,就所用膠的名稱工人都不清楚,具體成分就更不明白了。
防范措施
用人單位首先要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絕不能以犧牲工人的健康為代價換取豐厚的經濟利益。企業必須實行危害告知制度,在有毒有害的作業場所設置警示標識。企業應承擔起在職業病防治中的職責和義務,其工作場所應當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為職業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間的健康體檢,為職工建立健康檔案,將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成為企業的主要任務。加強職工上崗前、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知識及個人防護方法的培訓,使自己明白在職業病防治方面應有的權利和義務,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與企業共同作好職防工作,將職業病的發生率降到最低點。
衛生行政部門應將職業衛生執法的重點放在基層,作好預防性、經常性監督工作,不留死角,規范管理,自上而下形成網絡。積極開始對企業負責人、職工的健康教育與職業衛生知識的培訓工作,改變他們對職業病認識、觀念,使職業病防治工作真正成為一項大家自覺群眾性運動,以減少類似事件的多次發生。加強基層醫務人員的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學習,及時掌握病種的診治,以免誤診,延誤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