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成品油零售市場上國營、合資、個體私營等多種經濟形式并存,其中個體私營加油站占有相當高的比例,已成為汽車加油站服務行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個體私營加油站業主的文化水平低、欠缺專業技能,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亦缺乏了解 ,加之建站資金少,使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加油站的選址、設計、施工等方面有諸多不合理之處,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
筆者在按照國家現執行的有關法規和標準對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進行安全評價的工作中發現,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安全生產方面存在許多問題,現總結如下,并在安全管理方面提出一些建議。
1 存在問題
1.1 加油站選址不合理 施工隊伍不合格
《石油庫設計規發》(GB50074-2002)第4.0.3條規定:“石油庫的庫址應具備良好的地質條件,不得選擇在有土崩、斷層、滑坡、沼澤、流沙及泥石流的地區和地下礦藏開采后有可能塌陷的地區。”;另外,《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第12.1.1條規定:“承建加油加氣站建筑工程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建筑企業三級以上資質。”但是,在安全評價中發現,個體私營加油站多設在鄉鎮城郊,加油站周圍地理環境不理想,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特別是在一些多丘陵山脈的地區,設在公路邊的加油站因為沒有采取較完善的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在汛期經常發生浮罐事故——埋地油罐突破地表覆土層浮起;另外因為施工隊伍不正規,缺乏加油站建設施工經驗,使加油站的建設先天不足,存在許多安全問題,如站內工藝設施防火間距不足,油罐防腐、防浮措施不到位等,給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
1.2 缺乏符合有關安全法規的設計、施工、驗收資料
為規范加油加氣站的施工,保證加油加氣站的建設質量,《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對加油加氣站的設計、施工和驗收作了詳細的規定,第12.1.5條規定:“加油加氣站工程施工應按工程設計文件及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的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如需修改設計或材料代用,應有原設計單位變更設計的書面文件或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書面文件。”;該規范的第12.3.5條~第12.3.17條明確指出了汽車加油加氣站的站房及其他附屬建筑物的地基基礎工程、磚石工程、建筑裝飾工程、采暖和給排水設施等的施工和驗收要遵守的標準和規范。但是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建站施工過程中因為缺乏專職監管監督力度,主觀隨意性大,在加油站設計、施工、驗收環節漏洞多。比如,一味節省建站費用而不按照正規的設計資料施工,或者建站后不接受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驗收就直接投入使用等,缺乏系統的、符合設計安全法規的設計、施工、驗收資料等。
1.3 油罐厚度、幾何形狀和內部結構不合理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第6.1.1條規定:“汽車加油站的儲油罐應采用臥式鋼制油罐。油罐采用的鋼板標準規格的厚度不應小于5mm。鋼制油罐的設計和建造,應滿足油罐在所承受外壓作用下的強度要求。”但是少數個體私營加油站使用私制油罐,油罐壁厚不到5mm,甚至發現有個別私營加油站存在直埋油罐受壓凹陷變形的現象。個體私營加油站油罐一般不設置專用卸油口,而是直接從油罐量油孔開放性卸油;油罐卸油口下無進油管罐,噴濺式卸油。諸如此類的安全隱患給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經營構成嚴重威脅。
1.4 油罐防腐處理不合格
許多個體私營加油站油罐外表面的防腐設計不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鋼質管道及儲罐腐蝕控制工程設計規范》SY0007的規定,沒有采用不低于加強級的防腐絕緣保護層。在現場檢查還發現,個別私營加油站為了提高站內綠化美化效果,在埋地油罐上方表土種菜、養花,這種做法加速了地下油罐的腐蝕損壞,縮短了油罐使用壽命。
1.5不采用密閉卸油方式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60-2002第6.2.1條規定:“油罐車卸油必須采用密閉卸油方式。”采用密閉卸油方式必須設置專用進油管道,采用快速接頭連接進行卸油,進油管應伸至罐內距罐底0.2m處。個體私營加油站工藝系統簡陋,油罐沒有設置專用進油管道,油罐車采用敞口式卸油。敞口式卸油造成了油氣沿地面擴散,有些油氣中還夾帶著油珠霧滴,這不僅加重了對空氣的污染,而且極易導致火災爆炸事故。
1.6 露天油罐多、直埋油罐少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第6.1.2條規定:“加油站的汽油罐和柴油罐應埋地設置,嚴禁設在室內或地下室內。”,但許多加油站業主認為直埋油罐漏油難被發現,會擴大經濟損失,所以不愿采納油罐直埋地下的做法,油罐多為露天設置。其實與直埋罐相比,露天罐受熱輻射量大油品損耗更多,占地面積更大,與其他建筑物的要求距離更大,油罐管理與維修操作不方便,且必須設置冷卻水等,由此帶來了更多的安全問題。充分考慮到以上因素,油罐直埋的做法更經濟、更安全。
1.7 防雷、防靜電措施不到位
《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2002第10.2.1條規定:“油罐、液化石油氣罐和壓縮天然氣儲氣瓶組必須進行防雷接地,接地點不應少于兩處。”,防雷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第10.3.2條規定:“加油加氣站的汽油罐車和液化石油氣罐車卸車場地,應設罐車卸車時用的防靜電接地裝置,并宜設置能檢測跨接線及監視接地裝置狀態的靜電接地儀。”防靜電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Ω。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建站施工中因為經費緊張或安全管理意識缺乏的緣故,要么缺少防雷、防靜電裝置,要么有裝置但是沒有經過資質部門檢驗合格后再使用,防雷、防靜電措施不能滿足安全需要。
1.8 明火控制不嚴
汽車加油站內采暖設備、電氣設備不防爆,站內明火管制不嚴,加油站周邊環境的明火源等均會威脅到加油站安全。另外,站內油品泄漏經排水溝流入庫外水溝,或油管線管溝內未填土而聚集油氣,遇庫外明火火均會引起站內火災。
2 應采取的管理措施
筆者如認為要從整體上改善個體私營加油站的安全狀況,必須從政府依法監管、定期開展安全評價活動和企業在管理理念和經營活動上充分重視安全等幾個方面共同著手。
2.1 加強對政府安全監督管理力度,依法管理,嚴格執法
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需要進一步加強汽車加油站選址、設計、施工、驗收、運營全階段的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嚴格執行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許可證制度,對違規、違法經營的個體私營加油站要立即取締、整頓;對現場督查和安全評價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勒令加油站限期整改,直至滿足安全要求。特別是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汽車加油站更要加大監控力度,并通過遷址、降低庫容、增設安全防護措施等手段,減少或避免這類加油站對重要公共建筑物(劇院、禮堂等)或居民住宅等場所和設施造成威脅。
2.2充分發揮安全評價機構職能,為政府科學決策和企業安全運營提供優質服務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每兩年對汽車加油站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機構在受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委托開展安全評價活動時,依靠其掌握的安全技術知識,依據國家安全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能夠發現個體私營加油站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環節的缺陷和不足,并有針對性的提出預防、控制、治理對策措施和建議;安全評價結論被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判定企業是否有條件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科學依據。這樣以來,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做到了科學決策;另一方面,個體私營加油站接受安全評價過程中從業人員受到了安全知識教育,增強了安全防范意識,從整體上提高了企業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從而為個體私營加油站的安全運營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
2.3 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應做到安全管理到位、設施齊全、全員重視、警鐘常鳴
首先,個體私營加油站亦應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落實到每一位員工;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實現定置管理,標準化作業,使得系統本質安全化。
其次,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和有關法規標準要求,設置相應的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設施、設備符合安全運行的要求。按照《安全生產法》第18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要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的規定,汽車加油站業主必須保障充分的安全資金投入,建設汽車加油站安全設施,維護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個體私營汽車加油站應充分認識安全在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經濟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抓安全、保安全工作從政府管理約束力量下的被動行為轉變為企業自覺行為,思想上充分重視,行動中深入落實。認真貫徹落實“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安全警鐘常鳴,常抓不懈,堅決預防和控制加油站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