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腐蝕性、自然性、易燃性、毒害性、爆炸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發生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后果較一般車輛事故更加嚴重。因此,為確保安全,在運輸危險品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從事危化品運輸車輛駕駛要專人專車。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所運載的危化品性質、危害特性及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2、危險品運輸駕駛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安全駕駛。裝運危險品的車輛,應設置GB13392-92《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規定的標志。汽車運行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應控制車速,保持與前車的距離,遇有情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剎車,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工作要細心,做到一車一貨,不能互相混裝,危險貨物要捆扎牢固,確保運輸安全。運輸過程要做到中速行車,精心駕駛。行車要“禮讓三先”,主動避讓各種車輛。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使車輛在平穩中前進。駕駛中要盡量少用緊急剎車,以保持貨物的穩定。值得提醒的是,無論運輸何種化工產品,都要加蓋雨布,以防行車交會時有煙頭飛落。
3、行車途中勤檢查。危險品運輸的安全隱患是從泄漏開始的,由于行車中車輛顛簸震動,往往容易造成包裝破損,造成事故。因此,運輸途中要勤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及時加以解決。
4、行車路線、時間要選擇得當。 運輸危險品要選擇道路平整的國道主干線,行車要遠離城鎮及居民區,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區停車休息、吃飯。
5、包裝完好,避免漏散。危險品在裝運前應根據其性質、運送路程、沿途路況等采用安全的方式包裝好。包裝必須牢固、嚴密,在包裝上做好清晰、規范、易識別的標志。危險品在裝運過程中出現漏散現象時,應根據危險品的不同性質,進行妥善處理。
6、安全裝卸,防止污染。 危險品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的條件。裝卸危險品時,汽車應在露天停放,裝卸工人應注意自身防護,穿戴必需的防護用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滾翻、重壓和倒置,怕潮濕的貨物應用篷布遮蓋,貨物必須堆放整齊,捆扎牢固。不同性質的危險品不能同車混裝。
7、合法用車。裝運危險品必須選用允許運輸危險貨物的類別、項別的專用車輛。
8、小心防火。危貨運輸忌火,危險品在裝卸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車廂內嚴禁吸煙,車輛不得靠近明火、高溫場所和太陽暴曬的地方。
9、注意停放。裝載危險品的車輛不得在學校、機關、集市、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放,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時,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停車時要留人看守,閑雜人員不準接近車輛,做到車在人在,確保車輛安全。
10、卸后清廂。危險品卸車后應清掃車上殘留物,被危險品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洗刷清毒。未經徹底清毒,嚴禁裝運食用、藥用物品、飼料及動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