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所屬各部門:
軌道車乘務員肩負著行車安全的重任,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營業線行車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給廣大職工及沿線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嚴重威脅和難以彌補的損失。為了加強對軌道車的管理,確保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特制定軌道車運行作業安全的有關規定。望各部門及軌道車乘務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執行。
一、 軌道車的管理
1、物設部要加強對軌道車的管理,指定一名熟悉業務且勝任管理工作的人員專門負責軌道車的管理工作。專管人員要定期添乘、檢查,以掌握乘務人員對軌道車運用、保養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命令及措施的執行情況。
2、管理人員、安監人員對違反規章制度和危及行車安全的運行,有權制止和糾正,必要時可停止其工作。
3、軌道車乘務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且得到中鐵一局新運工程有限公司發給的司機駕駛證后,方準操作軌道車,無駕駛證者嚴禁開車。
二、 軌道車的運用與檢修
1、運用
(1)、為確保車輛狀況良好,運安部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嚴格按照行車部門的指令行車。
(2)、在軌道車使用前,使用部門需向行車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調度應將軌道車運行計劃納入日班計劃。
(3)、軌道車應配備通訊設備、安全防護用品、主要工具和易損零配件(見附表)。
(4)、為確保行車安全,軌道車與車輛聯掛時,不準跨區間連續推進運行。
(5)、軌道車的牽引重量及速度,須按技術說明辦理,嚴禁超軸、偏載和超速。
2、檢修
(1)、為使軌道車經常處于良好狀態,乘務人員要認真做好軌道車的保養和定期檢修工作。
(2)、軌道車的保養分為日常保養和定期保養:
日常保養:軌道車內部、外部保持清潔,各部螺絲緊固,閘缸行程等部件調整符合規定要求,各部潤滑狀態良好。
定期保養:軌道車每行駛1000~1500km,司機需對軌道車進行調整、緊固和潤滑,以排除不正常狀態。
三、軌道車的行車安全
1、乘務人員出乘前必須充分休息,保證精力充沛,出乘前八小時內嚴禁飲酒。
2、出車前乘務人員要認真閱讀運行揭示,了解天氣情況及有關安全通報;司機要認真抄寫有關行車命令,并與行車調度員聯系,以了解有關行車要求、指示等。
3、乘務人員在出車前,應全面檢查確認車況良好,軌道車具有下列故障時,禁止使用。
(1)、發動機無力或有異響時;
(2)、傳動部分不良或有異響時;
(3)、車軸有橫裂紋,車軸軸承有損壞時;
(4)、車輪踏面厚度不足20mm時;
(5)、距輪緣頂點15mm處測量輪緣厚度不足20mm時;
(6)、輪對內側距離為1353mm,其容許誤差超過±3mm時;
(7)、車架任何部分有橫裂紋或彎曲,影響行車安全時;
(8)、照明、喇叭、聯結器不良時;
(9)、有危及行車安全的螺絲松動、銷子脫落及機件彎曲或有裂紋時;
(10)、出車前車上沒有備齊通訊及安全防護用品時。
4、乘務人員上崗時需攜帶駕駛證,佩帶上崗證。
5、在營業車站轉線及調車作業時,乘務人員要認真確認信號機顯示正確后方可動車,并注意確認道岔進路情況。做到操縱列車平穩、停車準確,認真確認信號,嚴格按調車作業規定的速度進行作業。
6、運行中乘務人員要認真執行規章制度、集中精力、謹慎駕駛并認真執行“徹底了望、確認信號、高聲呼喊、手比眼看”的呼喊應答制度。
7、軌道車在動車前,乘務人員須進行制動試驗,制動風壓低于500Kpa時嚴禁出車;下坡時,適當使用制動機,不準關閉發動機,嚴禁超速運行和空檔溜放。
8、途中停車時,乘務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在軌道車和車輛底部乘涼、休息。
9、在車下作業時,乘務人員要注意鄰線來往的車輛。
10、當發現與制動、走行等部位有關的總成、部件異常時,要及時處理,確保運用良好。
11、換車列車進入區間,軌道車分摘進行單獨作業時,乘務員要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了望,嚴守速度;不得越出本作業區,如確需越區作業時,由施工負責人與其它作業區施工負責人同意后,由調車組領車,方可越區作業。
12、禁止軌道車單獨進入區間。
13、軌道車停留時,必須做好防溜措施,前后打好止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