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及其特征
所謂安全意識是指人們對于普遍存在的安全問題和安全現象的感受及其所采取的態度的總稱,是一個泛義綜合的概念。它反映了人們對安全問題的心理狀態,是社會意識的一種特殊形式。
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是通過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象等對現實安全準確而清醒的認識,對外在客觀事物的安全狀態進行正確的判斷,對自己的行為有意識的進行決策和控制,使自己或他人免受傷害。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體現在駕駛員個人的社會責任感、駕駛道德、操作技能,對道路交通法規的遵守以及交通安全知識的掌握與運用。包括善待生命、珍惜生命的健康意識;事故嚴重、災害頻繁的風險意識;預防為主,防范在先的超前意識,行為規范,技術優先的科學意識,時刻注意安全的警覺意識,反之,則是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及弱化的表現。
二、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違章行為及其社會危害性。
1、安全意識淡薄的違章行為表現。
意識決定行為,交通安全意識影響和支配著駕駛行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必然起交通違章行為的發生。在現實生活中,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違章行為表現繁雜多樣,超載、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無證駕駛(含內部上崗證從業資格證)、遮擋車牌、闖紅燈、遇紅燈繞道、轉向不打轉向燈、違章超車、會車違章擠道、占道、搶道、逆向行駛、開車聊天、打手機等等。這些交通違規行為嚴重威脅著交通安全,國家交通部門對交通肇事死亡的主要原因進行讓行、違章超車、酒后駕車、疲勞駕駛、違章會車、逆向行駛和跟車距離不夠9種交通違章行為市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駛市最主要的,占23.13%,其次是大意,比例大21.86%,疲勞駕車的比例為13.11%,還有違章駕車、判斷錯誤和違章停車所造成的事故也占有一定比例。
2、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違章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
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違章行為是引發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它嚴重威脅著交通安全,也給社會政治帶來嚴重后果,據廣東省運輸廳公布2011年以來(統計至4月中旬),全省交通行業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運輸事故8宗,死亡36人,受傷6人事故宗數和死亡人數分別比同期上升100%和111.8%,受傷人數下降57.1%,頻繁多發的交通事故不僅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而且嚴重影響了社會和企業的和諧與穩定,妨礙了社會和企業發展,并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一是對家庭的傷害和破壞,甚至造成家破人亡,二是給企業、經營者造成很大負擔(如上年南沖、白灣車發生的事故),三是引發民間糾紛,治安案件(如上年南沖事故)因發生交通事故后,因誤認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不公,因賠償問題,無故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甚至產生過激行為,觸犯法律。
三、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形成原因。
造成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的原因很多,但歸納起來,不外孚兩個方面,一是外在的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二是內在的個人因素影響。
1、 社會環境因素影響
①交通法規違章現象在社會上普遍存在,很多人見慣不怪并產生“從眾心理”最近修訂的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對違規違章的處罰,交通安全管理部門也依法加大了查處力度,交通違法行為得到了一定遏制,但各種違章違規現象還是普遍存在,時有發生,成為一種社會“常態”。違章違規現象的社會普遍性也使一些駕駛員錯誤地認為“法不責眾”,產生一種“從眾心理”,不考慮個人對交通安全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對社會的交通安全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也是違規違章行為“久治不愈”的結癥所在。
②社會尚未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圍,交通違規還未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行為準則和道德習慣,就目前的現實而言,交通安全問題還沒有真正引起人們普遍的高度重視,交通法規的貫徹落實還沒有完全到位,在某些駕駛員的心目中,交通安全只是一句口號,是職業的一種提示,是培訓的一句教導,是宣傳中的一幅標語,市培訓教材中的一個符號,除此之外并沒有在具體行動中體現任何價值和意義,社會上不少人對各種違規違章行為也是熟視無睹,習以為常,聽之任之,不糾正,不制止,由得甚至明知可預見的交通違法行為會危及到人身的安全也無動于衷,諸如此類的近乎于麻木的思想,助長了駕駛員交通違法的歪風習氣。
2、駕駛員個人因素影響
①法制觀念不強。有些駕駛員交通違法并不知法,不懂法,而是法規意識淡薄,明知故犯。對遵守交通法規“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甚至錯誤地認為“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不出事,就是好樣的”,無視法規的嚴肅性。
②道德觀念模糊。道德觀念缺失比一次交通違章更可怕。駕駛員職業道德出現偏差,就會改變行為方式和為人處世的態度。如:開“英雄車”、“斗氣車”、“霸王車”。不覺愧疚,反感到某種英雄式的自我滿足;在隨便停車而引起交通堵塞時,不覺難堪,發行若無其事地享受起“言行自由”;在弄虛作假逃避了交警檢查處罰時,不羞愧改過,反而認為手段高明而自鳴得意。
③社會責任感缺失。駕駛員職業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關乎著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而有的駕駛員缺乏對自己和他人生命應有的珍惜和尊重,缺乏對國家、集體、家庭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應有的責任心和高度負責精神,開起車來,把責任、安全、家人統統拋腦后,任所欲為,不計后果。喪失了社會責任感,缺乏安全意識、行為準則和道德規范。
④安全與利益關系不清。交通安全關系到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安全意識淡漠就是對生命的淡漠,但在現實生活中,他們不懂“皮之不存,毛何附焉”的道理,擺不正安全與利益之間的關系,為獲取更高的經濟效益,甘冒事故風險超載、超速;為蠅頭小利不惜以個人或他人的生命財產作賭注,以違章作為實現價值的“捷徑”甚至有“想要富就不能將交通法規顧”的錯誤觀念。
四、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的方法及措施
提高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首先要加強駕駛員的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駕駛員定期學習交通法規,強化駕駛員的安全意識、事故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遵守交通法規的自覺性;二是加強駕駛員的道德文明教育,使駕駛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高尚的道德情操,養成文明駕駛的良好習慣。遇事要遵章守紀,禮讓三先,理解和尊重別人,保護他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安全;三是要加強駕駛員的責任意識教育,增強駕駛員的社會責任感,讓駕駛員明白自己所承擔的維護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重任和保障交通安全的社會責任。時刻把“安全第一”放在心上,堅決杜絕一切違章違規行為的發生,保障行車安全;四是加強駕駛員的心理健康教育,培養駕駛員的情緒控制和心理調節能力,如發現駕駛員有影響行車安全的不良情緒和心理障礙及時疏導,消除不安全的心理隱患,保證駕駛員的身心健康;五是要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管理出安全,管理降事故,要加大安全監控設備投入,完善安全監管措施,擴大監管范圍,加大監管力度,消除監管的“死角”和“盲點”,預防和阻止違章違規行為的發生。
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是一個長期的潛移默化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不斷努力,長抓不懈,才能達到預期目標。實現交通安全,不單單是駕駛員一方面的問題,需要人們的廣泛參與和配合,需要人人從自我做起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人們需要安全交通,社會呼喚安全的駕駛員,和諧社會需要一個安全、文明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