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進行養護維修作業前,應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2養護維修作業單位均應按國家規定建立安全管理部門,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對養護維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3養護維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公路管理部門或經營單位應加強養護維修安全作業的管理,公路管理機構應對養護維修安全作業進行監督和檢查。
5養護維修作業的安全設施應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在未完成養護維修作業之前,任何人不得隨意撤除或改變安全設施的位置、擴大或縮小控制區范圍,以保證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安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