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和加強蘭新鐵路第二雙線新疆段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的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鐵路總公司印發《高速鐵路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實施細則》的通知和新鐵安質〔2014〕32號蘭新鐵路新疆公司關于印發《蘭新鐵路第二雙線新疆段聯調聯期間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實做好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期間的安全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一般安全要求
1.防護柵欄全封閉。對封閉不全、高度不達標,柵欄底部空隙過大,柵欄連接處封閉不嚴,柵欄遇坡落差角口可進入人員的地段,必須在聯調聯試開始前處理到位;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人員加強巡守和維修管理,及時修復破損的處所,確保防護設施完好,對暫時無法修復的,必須派人看守。
2.在聯調聯試開始前按規定建設警務區、執勤崗亭,要全部完成建設,并確保能夠正常投入使用。
3.做好施工路料、機具的管理和垃圾清理工作。試驗前及試驗期間,所有施工路料、機具一律不得在封閉柵欄和橋梁欄桿內放置,試驗線路上不得遺留任何垃圾。
4.防護柵欄通道必須上鎖,各作業人員進入防護柵欄內,必須嚴格執行“從哪個柵欄門進入,哪個柵欄門出”制度。
二、安全教育
全體參試聯調聯試人員應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強化安全風險意識,加強源頭管理和過程控制,確保聯調聯試及運行試驗安全。
1.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所有作業人員必須經過人身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看守、巡察人員佩戴巡守牌,穿著黃馬夾。
2.崗點責任人員須在列車計劃開行前2小時到崗并完成安全確認工作。項目部安排崗點人員時,下發《試驗列車開行安全條件確認體系表》和《試驗列車開行安全條件確認寫實表》,各崗點對照責任區段和安全確認要求開展安全確認工作。
3.安全確認檢查發現影響運行安全的異常情況,必須立即上報并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上報車站崗點人員或聯絡員,由指揮組安排解決。如巡查中發現柵欄被破壞或封閉不到位的,記錄詳細位置報施工負責人或調度、安質部。有人員或其它大型動物進入隱患的,除上報外,必須進行值守,直至隱患消除。
4.進出防護柵欄內必須遵守出入登記制度。安全確認后,禁止任何人員進入柵欄內。各責任區安全確認人員,進行試驗列車開行安全條件確認后均不得進入防護柵欄內檢查,必須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
5.崗點人員必須保持聯絡通暢,堅守崗位直至試驗完成,接到通知方可撤離。
6.開好班前碰頭會,明確作業內容、地點、時間及具體安全措施。
7.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經檢測合格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并依據安全作業規程設置規定數量的作業監護人。
三、施工安全
1.試驗期間,比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各項施工進行管理,停止一切影響試驗行車安全的施工,做到“行車不施工、施工不行車”, 細化制定問題整治、故障處理和夜間作業的安全措施。
2.凡涉及檢測測試單位上道進行地面測點布置和測試設備日常維護,以及施工單位問題整改和故障處理的施工,必須嚴格按烏魯木齊鐵路局聯調聯試辦公室批準的方案、作業內容、明確的時間內組織施工,并在停止行車的條件下進行;如施工涉及停電作業的電化局必須到場配合。
3.施工中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進入防護柵欄內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落實現場負責人,施工防護人員到位。
4.施工銷點前,各施工負責人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施工現場存留的各類施工器具、路材路料。
四、安全措施
1.涉及接觸網帶電區段按運營線路進行管理,禁止一切無施工計劃的作業。
2.施工期間,應與設備管理單位(臨管單位)保持經常聯系。機械、機具、材料、廢料、人員動、靜態距離臨近接觸網帶電設備2米內施工必須采取停電措施,臨近接觸網帶電設備4米內施工應提前聯系設備管理單位(臨管單位)并在配合人員監護下方可作業。
3.所有需接觸網停電的施工,必須向聯調聯試指揮部請求停電作業命令,作業按停電作業辦理。所有在帶電接觸網范圍內的作業,必須依據調度命令限定的時間、地點執行,嚴禁違令操作。
4.任何施工作業應與供電設備、接觸網等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得進入高壓設備的防護區內。
5.施工前,必須在得到設備管理單位(臨管單位)人員通知確認接觸網已停電、兩端地線已做好接地后方可施工;施工完畢,配合人員在確認供電設備完好,具備送電開通條件后,方可撤除地線,消除停電命令。
6.施工中使用的各種機具等金屬構筑物,在距離接觸網5米范圍內必須可靠接地,接地電阻小于30歐姆。
7.嚴禁通過任何物體,如繩索、棒條、導線、水流等與接觸網線索及相連部件相接觸。發現接觸網斷落時,人員、物體要遠離該線10米以外。
五、責任追究
根據國務院第639號《鐵路安全管理條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現場制止外,應及時報告是施工負責人,由施工負責人報公安處,由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1. 毀壞鐵路線路、站臺等設備設施和防護柵欄及鐵路其他防護設施、擊打列車、非法攔截列車的。
2. 鉆車、扒車、跳車等行為的。
3. 在埋有地下光(電)攬設施的地面上進行鉆探、焚燒物品、傾到腐蝕性物質的。
4. 在埋有地下光(電)攬兩側各1米的范圍內建造、搭設建筑物等設施的。
5. 在埋有地下光(電)攬兩側各1米的范圍內挖沙、取土的。
6. 在鐵路電力線路桿塔、拉線周圍20米范圍內取土、打樁、鉆探或者傾倒有害化學物品的。
7. 向電氣化鐵路接觸網拋擲物品的。
8. 在鐵路電力線路兩側5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的。
9.嚴格聯調聯試期間的安全紅線管理,嚴禁任何人違章上道, 凡發生行車安全事故的單位,一律紅牌考核, 發生危及行車和人身安全行為的單位一律黃牌考核;構成不良行為的嚴格按信用評價程序考核。
10.嚴格遵守聯調聯試期間安全管理辦法,凡發現有下列行為的,項目部給予嚴肅處理。
(1)看護人員漏崗、脫崗、睡崗的;
(2)施工人員未按規定穿防護服上道作業的;
(3)施工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對柵欄開口的。
(4)施工人員不聽勸阻違章上道作業;
(5)施工人員未按規定時間撤出柵欄外的;
(6)試驗列車來臨時,施工人員仍在柵欄內的;
(7)看護人員無故站在柵欄內逗留的;
(8)施工完后現場遺留施工器具、路材路料的。
(9) 擅自擴大施工范圍和施工影響范圍,盲目施工、野蠻施工。
(10) 施工防護不到位,施工人員未穿標志服等。
(11) 施工現場無包保干部跟班作業,且無安全和技術管理人員。
聯調聯試、動態檢測和運行試驗期間,請大家嚴格按照以上規定進行執行,如被確認車、聯調聯試運行車、或項目部發現違反以上規定的人員,每次給予個人5000元罰款,施工隊負責人給予20000元罰款。因違反以上規定被公安機關拘留、或造成的不安全因素由本人或施工隊自行承擔,與本單位無關。
蘭新鐵路第二雙線三工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