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馬鋼三鋼軋總廠發生火車溜逸事故,為此馬鋼生產部召開了公司內部鐵路車輛溜逸安全專題會,會議對此次事故進行了認真的分析。為了充分吸取這次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在港口的發生,根據馬鋼專題會會議紀要精神,結合港口生產情況,對各單位在裝卸車過程中要求如下:
1、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在裝卸車作業中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裝卸車過程中的安全;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裝卸車作業的管理,要認真檢查和梳理裝卸車線路的鐵道斜坡情況,在斜坡道上進行裝卸車、放車作業時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必要時可以納入本單位的危險源管理;
3、在裝卸車作業過程中,火車移動前裝卸指揮人員要認真檢查鐵道上的安全狀況,以及道岔、道口的安全狀況,確認安全后才能指揮移動火車。火車如需經過道口,道口要有專人指揮,確保過往車輛和行人安全;
4、裝卸火車時,裝卸人員要帶好鐵楔,在火車移動中,剎火車時要使用鐵楔,嚴禁使用石塊等雜物剎火車或用裝載機扒停火車;
5、使用裝載機頂火車時,原則上執行重車兩節、空車三節的規定。如確因現場條件限制無法做到,應事先擬定方案、制定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移動火車;
6、在裝卸車過程中,如發生火車溜逸、掉道、擠道岔等事故,要立即按程序報告,嚴禁隱瞞不報的現象發生。
7、一、二公司裝車線斜坡情況見附件。
港口集團安監部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