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須知對大艙作業的安全操作進行了規范,旨在保障大艙作業中的人身安全,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2 適用范圍
本文適用于公司進入安全管理體系的所有船舶。
3 大艙作業安全須知?
3.1 下大艙作業前要先通風,檢查大艙確認無毒害氣體方可下艙作業。
3.2 大艙內作業要指定專人負責,嚴密組織和統一指揮。
3.3 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不允許一人單獨下大艙作業,以便互相配合和照應。嚴禁任何人員以工作外的任何理由下大艙。
3.4 艙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在上層艙蓋關閉的情況下,進行大艙作業除安裝適當的照明外,作業人員必須攜帶手電筒。
3.5 下艙作業要求將工作服、安全帽、紗線手套穿戴整齊,扣扎利索,嚴禁穿拖鞋、涼鞋和不適合作業的鞋子。
3.6 上、下大艙必須由專用的梯子通行,不得借助其它設施上下。更不準由艙口直接向貨物上跳蹦,以防貨箱被踏破,倒塌等原因引起傷害事故。
3.7 上、下艙壁梯子要精神集中,手戴便于把握的紗線手套,雙手攀梯,嚴禁負重或一手把梯一手上下。大艙梯口蓋板必須要用掛鉤掛牢,嚴禁使用大艙梯口蓋板上的把手上下。
3.8 在敞開的貨艙作業時應在艙口等明顯位置掛"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大艙梯口處和二、三層柜的邊緣要有明顯的"防墜落"警示牌和邊緣標志線;在沒有看清腳下情況時禁止走動。在有可能墜落的場所作業時,要采取可靠的防墜落措施,使用安全繩、安全帶或張掛安全網。
3.9 下大艙時應事先了解和掌握二、三層柜艙蓋的開啟情況和道門是否敞開,嚴禁在敞開的艙口,道門處倒退作業,禁止在艙口圍、大梁上行走。
3.10 不允許同艙不同層同時作業。在上層作業時,作業人員嚴禁向下拋擲物品,有墜落危險的部位要限制通行。 3.11 需要攀登護肋板作業時,要確認羊角掛鉤牢固,護肋板搭防牢靠方可上攀,并應按高處作業的規定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3.12 大艙作業的工具、物料必須使用吊車或繩索綁扎牢固運送,嚴禁拋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