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車調度及運轉人員要嚴格執行《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中有關的安全規定,在進出車站和旁通道口要鳴笛示警,特別是在曲線及交叉作業施工地段,要加強聊嘹望,確認無侵限、無行人、無車輛后,按限速要求行車。
2、機車司乘人員嚴禁酒后駕車、無證上路,保證機車行車安全。
3、司機在行駛中,嚴禁與車內隨行人員進行交談或打鬧。
4、加強平時對《技規》、《運輸管理辦法》的學習,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5、掌握好線路狀況,控制好車輛行駛速度,認真貫徹“寧慢勿快,寧緩勿急”的操作規則,確保安全行駛。
6、加強平時車輛的維修保養,嚴禁帶病作業。
7、教育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職工上崗前必須再經過不少于40小時的崗前培訓,使之熟悉隧道內交叉作業環境,對工程運輸的諸多影響和各單位所制定的特定行車辦法,經學習培訓后,持證上崗。
8、現場項目部必須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落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負責制和各工種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強化意識,以抓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為指導,根據作業指導書所制定的要求,進行層層安全技術交底,責任到人,切實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9、落實行之有效的安全“自控、互控、監控”和運轉值班員班中巡視制度。
10、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及行車設備大檢查,查安全意識,查執行規章制度、查事故隱患和行車設備,對查出的問題限期整改并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