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及其相關數據資料是進行道路安全工程各個方向研究的最基礎的數據,也是制訂與評價道路安全改善措施的依據。然而由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隨機性和不可試驗性,獲得道路交通事故數據有很大難度。特別是進行與道路交通技術有關的研究時,收集到滿意的道路交通事故數據資料相當困難。
公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內容因調研目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別,因此事故調查應做好調查計劃,詳細規劃應采集的相關數據。否則,調查而得的數據將可能與調查目的不相符。
1.公路道路安全性調查的目的
公路交通事故調查總體上講是為研究公路交通安全狀況,為制訂改善道路安全狀況為目的的。
作為以改善道路安全狀況為總目標的交通事故調查,其具體目的可能有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整個路網的道路安全狀況,制訂路網安全改善戰略規劃。
(2)路網級的黑點鑒別與改造計劃。
(3)項目級黑點鑒別與改造技術設計。
(4)為道路安全評價及其他道路安全項目研究提供基礎數據,積累經驗。
不同的調查目的,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內容不盡相同。在進行道路交通事故資料調研之前,應明確調研目的,確定必須得到的數據資料和應盡可能得到的數據資料,制訂較為詳細的調研計劃。
2.現場勘察
道路特征勘察的主要目的是鑒別對道路安全不利的道路因素和交通環境因素。因此,道路特征勘察可能包含最不利條件下的勘察,如夜晚、惡劣氣候條件下的勘察。調研人員也最好采用步行、開車等不同的交通方式,以不同道路用戶的方式勘察。調研時應特別注意各種地形環境如天空、樹林等特征的變化,在不同的環境下,駕駛員對道路形狀可能產生錯覺或不確定性。當然檢查道路交通標志標線、照明、安全設施等都是很重要的。調研時不能預先認定或假定某些道路因素的技術指標符合特定的技術規范就不會是事故的原因。
3.道路事故多發位置鑒別必要的事故數據
道路事故數據涉及許多方面,從記錄對象劃分,完整的道路交通事故數據可分為事故和環境兩個方面。
1)事故方面的數據
事故方面的數據包括事故地點、事故對象、事故形態、事故類型、事故結果和事故原因等,是對所發生事故的描述。
(1)事故地點。事故地點的記錄方式通常可以“線”和“點”兩種方式作為索引,以線作為索引即是以道路里程樁號作為定位標志,確定事故發生的位置。
(2)事故時間。事故時間應記錄:年、月、日、時刻。時刻應記錄到“分”。
(3)事故對象。事故對象是指事故涉及的所有對象,包括:機動車、非機動車、人、動物和路邊或路中的物體。
(4)事故對象的行為狀態。事故數據記錄的是發生事故時事故對象的行為狀態。
(5)事故形態。事故形態指的是事故發生后的具體事態。事故形態常決定了事故的后果,也可用來判斷事故的原因和責任。
(6)事故結果。事故的結果包括:死、傷人數,車輛和設施損壞情況等,并由此可計算出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
(7)事故的原因。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往往是很復雜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既有直接原因,也有間接原因;既有顯性原因,也有隱性原因。
2)環境方面的數據
環境方面的數據包括了除交通事故涉及者(人、車、車載物體)之外的交通外部因素,它涉及道路設施、交通設施與管理、天氣氣候條件、照明條件、路側環境、交通環境等多個方面。
(1)道路設施。道路設施數據包括道路幾何設計要素(如平曲線半徑、緩和曲線要素、縱坡、豎曲線半徑、路面寬度等)、道路路面條件(如路面類型、路面損壞程度、路表摩擦系數、路肩質量等)、道路設施數據還包括視距條件等。
(2)交通設施與管理。交通設施與管理數據包括控制與管理方式(對路段可以是全封閉、半封閉和不封閉,對交叉口可以是信號燈、無信號燈、環形交叉或立交等)以及與控制和管理方式相對應的交通標志、標線、分隔欄和信號燈等。
(3)天氣氣候條件。天氣氣候條件包括晴天、雨雪天、霧天、路面冰凍、積雪等。
(4)照明條件。照明條件主要指黃昏或晚上、有無照明、照明方式等。
(5)路側環境。研究表明,路側環境對交通事故影響很大。
(6)交通環境。交通環境是指交通的產生和出行影響,如交通量、交通飽和度、地區車輛保有量、人口、車速分布等。
在事故數據和環境數據兩者中,事故數據是道路安全分析最基礎的數據,而環境數據對安全分析則是非常關鍵的。從某種程度上說,事故數據的最大貢獻在于發現事故,而環境數據則能引導我們找出事故潛在的根本原因和所應采取的改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