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深度和寬度對船舶航行的影響,主要反映在水流對船舶的阻力上。在同樣條件下,船舶在窄淺航道上所遇到的水流阻力大于在寬深航道上所遇到的水流阻力。因此,在規劃小河流的航道或人工裁彎取直開挖引河時,為了使水流阻力不致過大,應控制航道斷面系數不致過小。航道斷面系數為航道橫斷面面積與船舶中部橫浸水斷面面積的比值,一般不小于5~6。
船舶航行時,對水流速度有一定要求,符合航行要求的流速,稱為允許流速。當船舶下水行駛時,較大的流速,可以增加航行速度,但過大的流速,使船舶操縱困難。船舶上水行駛時,則要求流速較小,一般以不超過3米/秒為宜。在個別急灘、急彎、狹窄的河段,由于航行自然條件惡劣,可以允許超過這個限制,而采取某種特殊設備,如設立絞灘站來幫助船舶克服過急的水流。
船舶航行,除對縱向流速有一定要求外,對橫向流速也有一些限制。航道內的橫向流速,一般應不超過0.2~0.3米/秒,否則,側向推力過大,容易發生海事。
船舶航行時,對水流速度有一定要求,符合航行要求的流速,稱為允許流速。當船舶下水行駛時,較大的流速,可以增加航行速度,但過大的流速,使船舶操縱困難。船舶上水行駛時,則要求流速較小,一般以不超過3米/秒為宜。在個別急灘、急彎、狹窄的河段,由于航行自然條件惡劣,可以允許超過這個限制,而采取某種特殊設備,如設立絞灘站來幫助船舶克服過急的水流。
船舶航行,除對縱向流速有一定要求外,對橫向流速也有一些限制。航道內的橫向流速,一般應不超過0.2~0.3米/秒,否則,側向推力過大,容易發生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