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原則:
1. 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2. 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3. 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4. 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5. 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6. 作業人員應熟悉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和應急計劃,掌握報警及聯絡方式。
7. 不見批準的“有限空間作業票”不作業。
8.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任務、地點(位號)、時間與“有限空間作業票”不符不作業。
9. 監護人不在場不作業。
10. 勞動防護著裝和器具不符合規定不作業。遇有違反規定強令作業的情況,或安全措施沒落實,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原則的內容與要求是:
1. 凡進入或探入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備及場所作業,統稱為有限空間作業。
2. 進入有的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基層單位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票”中的申請欄內容并簽字。
3. 車間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后,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票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并確認后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同落實安全措施,并根據實際情況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4. 車間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審批欄內簽字,批準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5. 有限空間作業票一式二聯,每一聯由監護人持有,第二聯由車間留存。有限空間作業票不得涂改、代簽,保存期一年。
6. “有限空間作業票”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后,“有限空間作業票”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 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的規定
一、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二、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
三、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
四、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
五、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進行的安全防護措施有哪些
1. 有限空間作業前,有關人員應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內容、作業環境等方面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
2. 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熟悉現場環境和作業安全要求,經考核合格;
3. 有限空間作業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檢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請》,檢查確認安全措施落實后方可作業,否則有權拒絕作業;
4. 有限空間作業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任何人員不得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檢測的時間不得早于作業開始前30分鐘;
5. 檢測人員進行檢測時,應當記錄檢測的時間、地點、氣體種類、濃度等信息。檢測記錄經檢測人員簽字后存檔。檢測人員作業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發生;
6. 有限空間內盛裝或者殘留的物料對作業存在危害時,作業人員應當在作業前對物料進行清洗、清空或者置換。經檢測,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一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的要求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7. 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現場應當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禁止采用純氧通風換氣。發現通風設備停止運轉、有限空間內氧含量濃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氣體濃度高于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限值時,作業人員必須立即停止有限空間作業,作業監護人清點作業人員,撤離作業現場;
8. 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檢測或者連續監測。作業中斷超過30分鐘,作業人員再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重新通風、檢測合格后方可進入;
9. 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應符合《特低電壓限值》(GB/T3805)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應當符合《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10. 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必須配備監護人,掌握急救方法,熟練掌握救護器具的使用,確認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對現場的作業人員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11. 有限空間作業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保持有限空間出入口暢通;
(二)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
(三)作業前清點作業人員和工器具;
(四)作業人員與外部有可靠的通訊聯絡;
(五)監護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系;
(六)存在交叉作業時,采取避免互相傷害的措施。
12. 有限空間作業結束后,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應當對作業現場進行清理,撤離作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