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干預”是指在心理學理論指導下有計劃、按步驟地對一定對象的心理活動、個性特征或心理問題施加影響,使之發生朝向預期目標變化的過程。
??????? 化工行業作為一個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因素的集聚地,各類事故的發生,曾經讓很多人談“化”色變,觸目驚心。隨著“應急管理”水平的提高,化工行業在高度重視“物質救災”的同時,也已經認識到“心理救災”的重要性,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心理干預”機制,對事故當事人進行心
??????? 理疏導,恢復失衡心理,這是現代化工行業高度重人文關懷,落實“以人為本”理念的具體體現,也是提高行業應急管理效果的重大舉措。
??????? 一、我國化工行業應急管理“心理干預”機制建設分析
??????? 新中國剛剛成立之初,百廢待興,從物質文明建設到精神文明建設還處于相對匱乏的階段,國家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還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體系。1970 年12 月11 日,中央頒發了《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安全生
??????? 產的通知》,其中第三條指出:各級領導機關和企業領導人,要認真抓典型,好的表揚,壞的批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盡快地把安全生產制度建立和健全起來。
???????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工業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各類廠礦企業發展迅猛,化工行業也不斷發展壯大起來。
??????? 為了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在2002年6 月29 日我國頒布的《安全生產法》中整個第五章對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事故處理進行了明確要求。在應急救援方面,規定“國家加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能力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建立應急救援基地和應急救援隊伍,鼓勵生產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
??????? 在這部《安全生產法》中,沒有具體提到“心理救援”,但是對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以及應急救援
??????? 的專業化水平方面進行了明確要求。這將為地方政府、社會、企業針對行業的具體情況,自行完善應急管理“心理干預”機制,建設一支具有“心理醫治”方面的專業隊伍,并不斷提高其專業化水平,提供了法規上的遵循。
???????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在行業要求上也在不斷完善。2008 年,國務院安委辦印發了《國務院安委
??????? 會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 號),在應急管理方面要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還應建立科學實用、針對性強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通過定期演練不斷完善。要確保應急設備、設施和物資儲備能滿足應急救援的需要”。2011 年3 月2 日,國務院重新修訂發布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 號),在針對人員傷害的應急救援提出:“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大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
??????? 閉、隔離、洗消等措施”。而作為事故發生的當事人,其“心理恐慌”“心理失衡”等方面也應該劃歸到“現實危害”或“可能產生危害”的一個重要方面。
??????? 綜上所述,化工行業的“心理干預”機制的建立可以在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化工行業規定方面找
??????? 到條款上的遵循,完全是“有法可依”。
??????? 同時,在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之外,針對災后
的當事人及時進行“心理救援”,我國在精神衛生工
??????? 作領域已經出臺比較詳盡的要求,可以作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心理救援”的有效補充。
??????? 這些規章制度的出臺,為我國化工行業在內的各行各業的生產安全應急管理中進行“心理干預”都提
??????? 供了十分明確的指導意見。
??????? 二、我國化工行業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現場狀況分析
??????? 我國應急管理“心理干預”其實很早已經開始,其中有據可查的正規心理危機干預在1994 年,新疆
??????? 克拉瑪依火災發生后,北大精神衛生研究所的專對傷亡者家屬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心理干預。及時的心
??????? 理疏導對幫助受難者家屬及早走出絕望無助的心態,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都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 在我國化工行業發生安全事故后進行“心理干預”也有比較成功的案例。2015 年8 月12 日天津濱海新區危險品倉庫爆炸事故后,據統計有147 名國家和天津市精神心理科專家、心理咨詢師等參與到此次災后心理救援工作中,累計開展心理干預1475 次。其中,中國紅十字( 天津) 心理救援隊30 名隊員,分成了家庭組( 針對傷員家屬)、傷員組( 針對傷員) 和救援組( 針對消防員),開展個體一對一咨詢。在一次心理救援中,一位救援組成員說:“有一位消防隊員,
??????? 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詢問戰友的安危。我們立刻聯系前方,落實了他戰友的情況,當我們告知他戰友平安的消息時,他的情緒一下得到了舒緩,露出欣慰的笑容。”有一部分傷者入院時沒有家屬陪同,心理救援隊的成員除了進行心理干預,給予他們鼓勵和安危,還身兼照顧他們生活的“護理員”身份。心理專家坐在傷者床旁,親切地說一些家常話、鼓勵話,慢慢地,
??????? 傷員被專家的關懷和溫暖所感動,緩解了傷害,降低了事故的負面影響。
??????? 然而,由于我國化工行業的應急救援“心理干預”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在國家安全生產法和化工行業相的法律法規中對“心理干預”并沒有明文要求,沒有形成自上而下的應急救援“心理干預”網絡體系,“心理干預”的力量還比較薄弱。一些化工企業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以后,只是強調“物質救災”“人身傷亡救災”。而對于“心理救災”只是被動參與,缺乏主動干預,忽視對生產安全事故當事人及其家屬的心理輔導和安慰。在很多化工企業的“應急救援”制度建設中,也沒有把“心理救援”列入其中。即使在發生安全事故以后,進行一些心理輔導和安慰,也往往是安排一些非專業人員進行象征性的慰問或陪護,缺乏專業性人才進行有計劃、有步驟的高效干預。其結果往往是造成更大的社會恐慌,造成對當事者的更大傷害,也引起了更多的社會糾紛,造成了更多的社
會負面影響。
??????? 三、我國化工行業完善應急管理“心理干預”體系建設的建議
??????? 危險化學品是事故的多發領域,化工作為一個集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于一身的行業,最易造成災難性事件,其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概率、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都相對較大。化工生產安全事故從類別上看,主要是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既有顯性傷害,也有隱性傷害,如對人體器官造成各種輻射等。比較而言,化工生產安全事故要比交通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對人類造成的心理恐慌、社會恐慌更大。因此,在化工應急管理體系中更急需健全和完善“心理干預”機制。
??????? 一是建立國家應急管理“心理干預”法規。鑒于化工行業生產安全事故對人類社會造成的巨大心理恐慌、社會恐慌,在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化工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體系中,應對應急管理“心理干預”盡快立法。讓開展“心理干預”,實施“心理救災”不再是一種僅僅出于行業內部事故處置中的一種道義上的行動或者是僅僅出于醫療過程中的一個輔助性的動作,也或者只是企業相關部門進行象征性的人文關懷,而是要把它作為“應急管理”整個過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定環節,一項必不可少的救援行動去抓實抓牢。對于沒有嚴格執行“心理干預”機制而造成
心理恐慌、社會恐慌,按照法律法規納入生產安全事故去處理,依法追究其主體責任。
??????? 二是完善行業內部“心理干預”方案。化工行業要根據其高危特點,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可能造成的心理恐慌、社會恐慌程度、受害人群以及采取的“心理干預”措施進行論證分析,形成一套完善的“心理
干預”應急方案,并納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
體系之中。日常,要把開展“心理救災”演練與“物
質救災”同步進行,不斷總結“心理救援”的規律,不斷完善相關制度,確保“心理干預”方案的可行性。
??????? 三是打造“心理干預”專業化隊伍。要在社會、衛生系統、企業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打造“心理干預方面的專業化隊伍,以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
其心理創傷的危害程度,組織不同層面的專業化隊
伍共同參與“心理救災”。一是成立社會心理干預
專家咨詢委員會,負責“心理干預”的組織領導工作,形成專家型人才庫,并分別建立心理干預咨詢
??????? 師、培訓師隊伍,定期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和經驗交
??????? 流。二是衛生系統要從上到下加強對精神醫生的培
??????? 訓,逐步充實力量,并取得相應從業資格,以便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就近得到心理創傷方面
??????? 的治療。三是作為企業要在安環部門或黨群部門加強對“心理干預”知識的培訓,具備一定“心理干預”方面的能力,以便于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能夠
??????? 抓住“心理救援”的最佳時機。同時,也有利于日常對員工進行危機教育,幫助員工如何應對危機、
??????? 提高自身處理危機的能力,培育良好的人格,克服
??????? 和減少危機帶來的心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