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工企業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借鑒日本的化工廠安全評價指南,對危險化工企業進行六階段安全評價,這種評價方法集中了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的雙重內容,先從安全檢查表入手,再根據各種條件評出表示危險性大小的分數,然后根據總的危險分數采取相應的安全對策,是一種考慮比較周到的評價方法。
第一階段為資料準備。這一階段主要是搜集資料、熟悉政策、了解情況。搜集的資料包括:①建廠條件、工廠布置、工藝流程、設備配置②原材料、產品以及中間產物的理化性質③材料產品的運輸和儲存方式④安全裝置的類別和位置。同時,還要熟悉人、物、環境和管理等情況,為進一步的安全評價工作做好準備。
第二階段為定性評價。主要用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和粗略評價。定性評價項目包括廠址選擇、廠區布置、建筑物和構筑物、工藝設備、材料以及產品的運輸、消防設備及事故預防計劃等。
第三階段為定量評價。進行定量評價時,首先將系統分為若干子系統及單元。對于每個單元,按物質、容量、溫度、壓力和操作5個項目進行檢查和評定。然后,按照單元的總危險分數,確定該單元的危險程度。
第四階段為安全對策。根據定量評價得出的危險等級,擬定并實施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第五階段為用事故情報進行再評價。根據設計內容,參照同類設備和工藝的歷史事故資料進行再評價。有需要改進的地方,應按上一步的要求,重新進行討論。
第六階段為用FTA及ETA進行再評價。對于危險程度為Ⅰ級的項目,最好用事故樹分析和事件樹分析進行再評價。通過評價,如果發現有不完善之處,要對設計進行修改,然后才能進行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