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嚴禁未檢查確認和音響示警啟動設備。 2. 嚴禁未投運除塵及噴淋系統啟動皮帶。 3. 發現疑似火情必須立即處理匯報。 4. 發現故障、報警信號必須立即確認原因和采取進行處置。 5. 禁止帶負荷啟、停皮帶機。 6. 嚴禁將帶火種煤送入皮帶。 7. 設備故障停運,嚴禁盲目啟動設備。 8. 禁止觸碰運行、備用設備的轉動和移動部分。 9. 禁止在運行、備用的輸煤皮帶上站立或跨越。
上一篇: 燃料運行值班工安全行為守則
下一篇: 燃料運行班長安全行為守則
點擊下載本頁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