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進入盛夏季節,日照強度高,時間長,高溫天氣持續,為切實做好夏季作業現場防暑降溫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夏季安全管理,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員工中暑和其它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特制訂本管理措施。
二、時間:
2016年6月20日-9月30日
三、具體要求:
1、對危險化學品罐區消防水炮、地下消火栓每月維護保養一次,確保管道暢通、使用靈活。
2、每周檢查一次危化品儲罐罐頂呼吸閥濾網,防止濾網堵塞,儲罐不憋氣、憋壓,保持呼吸閥正常運行。
3、氣體探頭、應急器材等按規定檢查記錄,保證完好。
4、每月電氣專業負責組織對裝車系統防雷、防靜電設施及管線、設備等接地檢測至少一次。
5、裝車前按照裝(卸)車確認單進行認真檢查確認,負責罐區的段長驗票簽字后方可充裝(卸車);作業人員穿戴防靜電工作服、安全帽等,出現違規充裝(卸車)人員有權不予充裝(卸車),嚴禁司機穿釘鞋或涼拖鞋進入裝車區域。
6、夏季高溫天氣下禁止在12:00-15:00裝(卸)車,遇有強雷雨天氣時,應暫停危險化學品槽車裝車作業。
7、高溫天氣時(35度及以上),原則上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作業前辦理作業許可證、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監護人全程監護,完全掌握現場生產、作業情況,嚴禁新進人員現場監護,嚴禁高血壓等患者在高溫下作業。
8、作業時乙炔瓶、氧氣瓶防止太陽曝曬,乙炔瓶不得倒地放置。
9、各車間要利用交接班會、副班時間,廣泛宣傳防暑降溫措施及高溫中暑急救方法,確保防暑降溫藥品配備到位,設專人保管發放。
10、當員工發生中暑等癥狀時,立即對中暑者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并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癥處理;病情嚴重者,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
安監部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