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 (一)為規范、指導全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工作,明確審查內容,保證審查質量,依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號,以下簡稱《辦法》)、《關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的意見》(安監總危化[2007]121號,魯安監發[2008]2號,以下簡稱《意見》)、《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55號,以下簡稱《細則》)、《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目錄(試行)》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制導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07]225號,以下簡稱《目錄》、《導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要點。
??????? (二)省安監局及各市、縣(市、區)安監局負責或接受委托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工作應遵守本要點,《山東省工業生產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督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13號)規定的化工行業重大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工作可參照本要點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安監總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的內容包括:省安監局《意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提交的全部申請材料,審查時需要有關單位提供的其他相關資料,建設項目現場。
??????? (四)參加安全審查的人員應當包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部門及所在地安監部門的工作人員等;除部分變更審查和存在問題整改情況復查等內容相對單一的審查事項外,還應邀請熟悉建設項目涉及的不同專業且具有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活動實踐經驗的專家協助審查,專家組成人員一般不得少于3人,其中,建設項目規模較大、危險程度較高和工藝路線復雜的不得少于5人,所邀請的專家不得與項目的建設、評價、設計等單位有直接利益關系。
??????? 參加安全審查的單位應當包括:在設立安全審查階段,要通知建設項目的安全條件論證、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評價單位協助審查;在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階段,要通知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單位協助審查;在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階段,要通知建設項目的安全評價、設計、施工和監理(實行監理的建設項目)等單位協助審查。
??????? (五)設立安全審查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一般采取指派有關人員或者組織專家集中審查的方式;對于國內首次建設項目、大型聯合項目、選址在人口相對密集區域和專家提出需要到現場核查的項目,要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建設項目現場核查。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采取指派有關人員或者組織專家到建設項目現場集中審查的方式。
??????? (六)安全審查應當堅持"科學、客觀、求實、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定,參加審查的有關人員要保守國家秘密和建設單位的商業秘密。
???????
??????? 二、設立安全審查
??????? (一)預審查
??????? 1、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并符合規定要求,安全審查申請書填寫是否正確,規劃許可文件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規定,安全評價報告是否由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單位編制,安全許可管理分類確認書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
??????? 2、建設項目是否符合當地化工行業安全發展規劃,是否選址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化工集中區域或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
??????? 3、建設項目是否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是否采用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藝、設備。
??????? 4、安全評價的范圍是否與建設項目的相關內容一致,是否包括依托現有企業的生產、儲存條件。
??????? 5、建設項目是否屬于本級安監部門的審查范圍,是否有上級安監部門的審查工作委托書。
??????? (二)安全條件論證
??????? 1、對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的辨識分析以及建設項目發生爆炸、火災、中毒事故可能影響的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生活的調查分析是否全面、準確,對二者之間的相互影響是否論證充分。
??????? 2、當地的自然條件(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震、潮汐、氣象等)對建設項目的影響分析是否充分。
??????? (三)選址及總平面布置
??????? 1、廠址選擇、周邊環境及安全防護距離、當地自然條件,是否調查分析全面、清楚并符合實際,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行業準入條件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標準規定。
??????? 2、危險化學品的生產裝置和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的"八類場所、區域"的距離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 3、總平面布置情況(如:功能分區,生產裝置、設備、設施、倉庫、罐區、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道路及出入口等的位置和豎向布置等)是否全面、詳細。
??????? 4、總平面布置是否結合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和建設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了合理性分析,主要裝置和設備設施與上下游生產裝置的關系是否明確,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5、總平面布置是否符合《工業企業總平面設計規范》(GB50187)、《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等標準規定。
??????? 6、總平面布置中主要建構筑物、裝置、設施等相互間距是否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等標準規定。
??????? 7、總平面布置圖是否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或設計資質的單位出具并符合深度要求。圖簽是否有相關人員簽字、有風玫瑰圖或指北針,坐標或間距等是否標注清楚、準確。
??????? (四)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
??????? 1、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的來源和裝置、設備、設施是否確定,介紹是否包括主要反應方程式、主要工藝操作參數、工藝流程簡圖、物料平衡等內容。
??????? 2、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是否與國內外同類建設項目水平進行了對比(工藝技術方案的可靠性和成熟性,工藝操作難易程度,自控水平等),對比結果是否合理可行。國內首創的建設項目,是否提供中試或工業化試驗的鑒定報告,是否組織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程設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專家論證其安全運行情況。
??????? 3、主要裝置、設備和設施特別是主要特種設備是否明確其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等情況,是否與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儲存過程相匹配。
??????? 4、結合已建成的同類建設項目及其生產運行情況,分析確定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對國內首次采用新技術、工藝的建設項目的工藝安全性分析,除選擇其它安全評價方法外,盡可能選擇危險和可操作性分析法進行(HAZOP)。
??????? 5、是否存在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自動控制及安全聯鎖是否符合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要求(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魯安監發[2008]149號、魯安監發[2009]108號等)。
??????? (五)配套和輔助工程
??????? 1、配套和輔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包括"清凈下水")、供配電、供汽(氣)、供冷、脫鹽水、消防、防雷防靜電、通風等配套和輔助工程的能力、來源等是否全面、完整,能否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
??????? 2、主要原輔材料和產品(包括產品、中間產品)的名稱、數量(用量)、運輸量、儲存情況(儲存方式、規模、時間)、裝卸設施等以及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是否明確,能否滿足安全生產要求。
??????? 3、依托現有企業生產、儲存條件的建設項目,相關的依托內容是否明確、滿足要求。
??????? 4、污水處理系統特別是撲救重特大事故消防污染水的貯存和處置系統能否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 (六)危險、有害因素和危險、有害程度
??????? 1、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的危險類別、理化性能指標和相關數據是否齊全,有無數據和信息來源。是否列表說明閃點、沸點、爆炸極限、密度、火災危險類別、毒物等級、接觸限值等主要數據。
??????? 2、是否辨識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過程中,可能造成爆炸、火災、中毒、灼燙事故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傷亡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其分布,分析是否全面、準確,分布情況是否明確。
??????? 3、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建設項目的固有危險、有害程度,是否定性、定量分析和預測風險程度,分析和預測是否準確;是否確定了重大危險源,對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分析是否全面、準確。
??????? 4、是否調查分析與建設項目同樣或者同類生產技術、工藝、裝置(設施)在生產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過程中發生的事故案例的后果和原因。
??????? (七)安全對策與建議
??????? 1、提出的安全對策與建議是否全面,能否涵蓋建設項目的選址,擬選擇的主要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裝置、設備、設施,擬為危險化學品生產或者儲存過程配套和輔助工程,建設項目中主要裝置、設備、設施的布局,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器材、設備,安全管理對策措施,其它安全對策措施等幾個方面。
??????? 2、安全對策與建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定。
??????? 3、安全對策與建議是否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
??????? (八)結論
??????? 是否簡要列出建設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評價結果,是否指出建設項目應重點防范的重大危險有害因素,是否明確應重視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是否明確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對策措施后能否得到控制以及受控的程度如何,建設項目從安全生產角度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建成或實施后能否安全運行。
???????
??????? 三、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一)預審查
??????? 1、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是否齊全并符合規定要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書填寫是否正確,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有效期限2年),安全設施設計單位是否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
??????? 2、建設項目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是否發生變化;是否變更項目建設地址;是否變更主要裝置、設備、設施的平面布置;是否變更技術、工藝或者方式和主要裝置、設備、設施;建設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品種、類別、數量是否超出已通過設立安全審查的建設項目范圍。
??????? 3、建設項目設計范圍是否明確、具體,是否與已通過設立安全審查的范圍一致,是否分步設計、分期建設。
??????? (二)建設項目概況
??????? 1、建設項目的地理位置、選址及其周邊環境的文字說明、圖、表是否齊全、清楚;選址是否與設立審查階段的選址相一致,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的規定。
??????? 2、對建設項目的產品方案、主要工藝技術和裝置、設備設施等情況的概述是否全面、準確,工藝流程介紹是否詳細(包括文字描述、化學反應方程式、副反應、吸熱放熱情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