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罐區是火災易發部位。為確保儲罐區安全運行,保護企業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須知。
1、儲罐區周圍要建立禁區,并有嚴禁煙火標志。
2、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1)凡與管道相連,用于儲罐、槽車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槽車在裝卸作業前,車體應嚴格接地放電后進行作業。
(3)第一次向新儲罐或清洗過的儲罐灌料,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料,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3、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不得隨意挪用。
4、嚴禁在儲罐區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
5、嚴禁在雷電時灌料,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6、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非儲罐區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儲罐區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7、儲罐區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儲罐區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滅火設施系統、消防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9、儲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