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化工企業生產廠區內,為完成產品從原料到產品的生產全過程,隨時處理著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如管理不善或突然故障都可能發生物料外逸或聚積,而導致災害發生。再加上塔、臺、設備與管線工藝裝置連通,壓力容器、電氣裝置、運輸設備、檢修作業、排放管溝等等不利因素,均對人構成潛在的危險。因此在化工生產廠區的職工,必須自覺地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才能保證安全生產。
化工生產廠區職工應恪守“11個不準”即:
1、加強明火管理,廠區內不準吸煙
2、生產區內,不準未成年人進入
3、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5、不準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6、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不準進入生產崗位
7、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工具不準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9、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10、停機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11、未辦高處作業證,不帶安全帶,腳手架、跳板不牢,不得登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