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部分預混燃燒原理(0<a′<1)設計的燃氣燃燒器稱為大氣式燃燒器。
一、大氣式燃燒器的構造及工作原理
大氣式燃燒器均為引射式,主要由引射器和頭部組成,如圖3—6—13所示。通常是利用燃氣引射一次空氣,即燃氣在一定壓力下以一定的流速從噴嘴流出,進入吸氣收縮管,靠燃氣的能量吸入一次空氣,在引射器內二者混合成為預混可燃氣,然后經頭部流出,進行部分預混式燃燒,形成本生火焰。
大氣式燃燒器的α′通常在0.45~0.75范圍。根據燃燒室工作狀況不同,總的空氣過剩系數。變化在1.3~1.8范圍。
根據燃氣壓力不同,大氣式燃燒器又可分為低壓與高(中)壓兩種。前者多用于民用燃具,后者多用于工業裝置。當燃氣壓力不足時,也可利用加壓空氣來引射燃氣。
以低壓引射式為例,說明這類燃燒器的各部構造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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